郑东新区房管局(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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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郑州房管局发布最新预警!

随着AG租房季的到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发布了租房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租房消费者在租房时远离陷阱,通过正规渠道找到真正的出租屋,选择注册的租房企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交易纠纷。

据了解,郑州仍有部分房屋租赁企业存在不规范的房屋租赁行为,如“恶意扣租押金”、“低AG”、“长收短付”,部分房屋租赁项目中“以租代售”、“变相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上升。受疫情影响,各类房屋租赁纠纷增多。

郑州市房管局已经明确表示,郑州的房屋租赁项目越来越多,其中自有土地的房屋租赁项目是郑州市创新型的房屋租赁项目,这些房屋租赁项目是“只出租不出售”。此类项目只能变相出租出售,个人产权无法办理;承租方租赁时必须签署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郑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专用租赁合同》,一次性租金不得超过3年,押金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找到真正的出租屋。网上租房时,选择正规的租房平台,选择已通过实房验证并标注“统一房号”的出租屋。郑州唯一的官方租赁平台——郑州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可以满足企业和个人发布房屋租赁信息、核实房屋信息、签订网上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网上租赁合同等各种需求。选择出租屋时,承租人一定要多了解,实地看房,谨防非正式租房平台上的假房。

选择注册的房屋租赁企业。目前,郑州市已注册的专业房屋租赁企业有150多家,相关信息已在城市房屋租赁平台的“机构信息”栏中披露。选择房屋租赁企业,要选择证件齐全、操作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一是看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有“房屋租赁”字样;二是看企业是否向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三,要看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第四,要看企业信用好不好。承租方可以通过“征信中国”官网和“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和法人的信用状况,也可以通过城市房屋租赁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和举报曝光情况。承租人在选择租赁企业时,必须避开经营内容无房屋租赁、未备案、信用状况异常、已被告知并曝光的企业。

签订标准房屋租赁合同。为了防止合同欺诈,避免租赁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和“合同陷阱”,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谨慎,签订的合同应及时备案。一是尽可能使用河南省住建厅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电子版可从城市房屋租赁平台下载);二、自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租赁时间、租赁价格、费用收取、押金退还等。应予以澄清;三、合同签订后,应在“郑好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模块或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更好地享受居住证办理、公积金提取、子女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保障;第四,租赁当事人变更或者补充合同内容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五是多方了解市场价格区间,自觉防范租赁公司和le

依法及时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应当依法及时解决。对房屋租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租赁企业的欺诈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合同纠纷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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