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房产(兴义30万二手房出售)

  • 时间:
  • 浏览:62
  • 来源:奥一装修网

曝光!兴义这里的房子有两个交房日期,买家很不爽!

买新房子是一种享受。但是,迟迟不交房,让购房者很难受!近日,兴义市汇鑫蓝湖县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小区购买的商品房原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付,现在是4月份,尚未收到交付通知。然而,当业主到达现场时,他们发现施工现场已经关闭了几个月。

兴义市惠新蓝湖县营业部,很多业主前来维权。业主秦告诉记者:2018年8月,他以每平方米3228元的价格购买了惠新蓝湖县二期商品房。买房时,出卖人与他签订了《汇鑫蓝湖县客户通知书》,该通知书中的交房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当日,秦前往公司查询了解到,他所购买的商品房交付日期实际上是两年后。

对于一套房子,有两个不同的交付日期。业主胡告诉记者:签合同的时候,他没有仔细看。回家后发现合同上的交货日期和通知不符。

客户通知和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日期不同。哪个为准?业主多次去惠新蓝湖县营业部打听消息,工作人员说不知道。

房子没希望交房,工地停工,让数百业主焦虑。无奈之下,他们向兴义市场监督管理局平东分局投诉。工作人员组织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谈判,但没有达成协议。

据了解,汇新兰湖县二期共有7栋住宅楼,每栋33层,每层5户。这些商品房已经基本售罄。记者来到惠新蓝湖县营业部大厅。除了来维权的业主,现场空无一人。销售部的工作人员不见了,没有人接电话。几栋未完工的居民楼已停止施工,挖掘机、吊塔等设备停止运转。业主希望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出面给出具体的交付日期,并给予业主相应的补偿。

那么,汇鑫蓝湖县是否属于延期交货,哪个交货日期具有法律效力?记者采访了律师。根据律师分析,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发出的“客户通知”具有法律效力,交付日期应为2019年12月31日。

律师回答

贵州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民

首先,根据现有资料,我们的分析是,这可能是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采取的一种营销方式,即口头向客户承诺合理的交付日期,符合客户的预期,让客户产生购买意向,最终达到购房的目的。

二、出售房屋过程中,双方因承诺交付日期与合同交付日期不一致发生纠纷。开发商专门向客户发出通知,说明合同交付日期,该通知也具有法律效力。

三、根据合同解释规则,格式合同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此外,开发商发出的通知在合同中具体说明了交货日期,这应该以有利于买方的方式进行解释。我们认为本案涉及的房屋交付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贵州五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