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卫生标准(桌面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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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院环境卫生管理系统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进一步做好区政府大院的环境卫生工作,创造干净、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区政府大院内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爱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新风尚,共同维护公共卫生。

(三)落实卫生责任制。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大院办公楼外门厅、地面、天花板、厕所、食堂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室内卫生及各单位办公室门窗玻璃。各单位要明确一个领导分管卫生工作,严格落实大院卫生管理责任制,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四)凡在大院内工作和生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办公楼及院区卫生管理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不得乱扔烟头、纸屑、果皮和杂物,不得在通道内停放车辆或堆放各种杂物;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保持地面清洁;电梯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办公室和走廊乱扔垃圾。各单位将在走廊、门楼、屋顶等公共区域放置黑板报、宣传栏和杂物。如果他们拒绝听从警告,区物流服务中心将把他们作为无主物品进行清理。

(二)保持厕所整洁。排便后及时冲洗,不要将垃圾倒入水池和厕所,以防堵塞。禁止乱涂乱画,乱涂乱画,用烟头烤门板等。

(3)大院内每个卫生区域在上班前20分钟清扫一次,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地面整洁,环境良好,无卫生死角。

(四)大院公共区域的灭蚊、蝇、鼠、蟑螂、白蚁工作,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安排。

第三章 环境绿化管理

(一)政府大院和办公楼周围的绿化美化工作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安排。大院规划的绿地,按照美化、美化的要求,做好花草树木、草原的养护管理,定期修剪、施肥、杀虫,保证整洁美观。

(二)爱护树木花草,不得随意采摘花草,损坏树木或破坏绿化设施。

(三)设备和杂物不得堆放在绿地内。

第四章 垃圾管理

(a)办公楼每层的厕所都有垃圾箱,大院内有临时垃圾场。各单位要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箱和垃圾场。

(二)大院内的垃圾清运由区物流服务中心安排。

(三)禁止在大院内焚烧塑料袋等有害物质,禁止在临时垃圾场焚烧废弃物。

第四章 卫生标准

(1)办公室的地面和墙壁:应干净整洁,无堆放物品、灰尘和杂物;办公桌:要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椅表面无灰尘污渍。

(2)门窗,玻璃:要求门框边缘无浮灰,玻璃干净、明亮、无污渍和痕迹。

(3)电脑、电器等。要求机身干燥,以标准方式放置,没有灰尘污渍和损坏,并保持良好状态。

(4)楼梯和走廊:要求整洁,无纸屑、痰迹和果皮,两侧墙壁无污渍、涂鸦,扶手无灰尘和损伤,手触摸的地方保持清洁卫生。

(5):卫生间地面无渣、通风、清洁卫生、无异味、无垃圾。

(6)其他:纸屑、烟头、果皮、丢弃物应及时放入垃圾箱并及时清理。

玉林市玉州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