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二手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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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协议是什么情况下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买房签房屋认购协议的时候,要认真看协议中每一条内容条约,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房屋认购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认购、订购、预定协议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接受购房款的,该协议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如果商品房认购协议的内容包含《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且开发商已按约定接受购房款,则购房认购协议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申购协议的约定办理。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认购书是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的合同,以此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的订立进行协商。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单、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件。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认购书,只有双方就是否买房达成了意向协议,并没有包括房子的一些具体问题。只有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认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合同的关系,两者在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式、违约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认购书可以视为有一定条件的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会发生质的变化,双方的协商义务变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房屋认购书或房屋认购书一般不同于购房合同,即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根据现行法律,房屋认购书并非与购房合同完全无关。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将转化为购房合同。此时,认购书等于购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