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范本(建筑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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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示范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在签订前仔细审查合同。

1.当事人的条款应当约定承包人的基本条件及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号、住所和联系方式。承包人应具备与承包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项目名称和范围(主题条款)

本条款主要用于澄清合同中提及的建设项目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场地位置、建筑面积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施工准备本部分主要约定工程施工前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土地等级、道路及水电设施的顺利完成;有必要的施工法律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施工许可证。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不得无施工许可证,当然包括临时用地、爆破作业等许可证;承包商应对其提供的用于在施工现场交付地质、地下管线资料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和承包人应提交施工期间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商指定的承包商常驻代表确认后,承包商应按计划安排施工,并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合同。检查和监督常驻代表。合同应规定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日期,并规定施工期间的延误和相关责任。

5.承包商应承诺项目达到的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和分项、分部、单位的质量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可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合同中应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什么标准,当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还应规定评估组织及其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驻地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任何问题,承包商应将其拆除并重建,以达到商定的标准。合同还应就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程序以及双方的责任达成一致。

6.在施工合同的价格和支付实践中,最常见的争议是由价格问题引起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往往造价昂贵,合同履行期较长,且可变因素多,价格难以确定或定价过程复杂。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计价规定》规定了三种建设工程合同价格模式:固定价格,即合同总价或单价不得在合同规定的风险范围内调整;可调价格,即合同规定的项目实施期间的价格随价格而变化;价格由项目成本加费用决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就估价方法达成一致。

支付建设资金时,建设费用通常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三部分。预付款是指开工前承包商支付给承包商的金额。该金额用于承包商在施工初始阶段的准备工作。这部分付款应从开工后承包商应支付的项目中扣除。进度款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进度支付的金额。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性质,承包人不必承担支付工程造价的义务。

8、验收和决算程序应在竣工验收和结算条件中明确规定。在预期竣工日期前的合理时间内,承包商应通知承包商准备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承包商应组织相关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一起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如果修改验收合格或合格,承包商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未组织验收的,应当承担不良法律后果。

9.承包商可能违约的主要原因和违约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与合同不符的工程款项。此外,有些情况下,没有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材料,没有及时组织各种验收试验。

合同应规定各种可能的违约情况下的违约责任。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实际履行、赔偿合同损失和终止合同。

承包人可能违约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未按时竣工,竣工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质量标准,无法提供工程竣工的必要资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修理或返工、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

合同应在履行过程中就索赔程序达成一致。如发生索赔,履约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据,违约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回复和处理。

10.承包商保修承包商通常以质量保证的形式阐明其保修责任。承包人保修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原则上由建筑法规定,具体范围和最短保修期限由国务院授权。

总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