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厂房(房屋出租找哪个平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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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严格的产业改革政策来了!深圳严禁将厂房改成公寓

日前,深圳经贸信息委发布《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工业和产业用地不得建成“类住宅化”,严禁厂房改公寓!

根据意见稿最后一条,《管理办法》从明年开始执行,有效期五年。如图:

一共58篇文献全文很长,咖啡妹还是重点和大家一起看~

(注:M1为普通工业用地,M0为新工业用地)

1.严格保护区块线内的工业用地和以工业为主导的储备用地,原则上除特殊情况(市政、绿地、保障房,等)外,不得挪作他用。).

在公共配套条件的支持下,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且周围居住用房不足,已建设或近期规划建设的工业用地可以根据建设配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需要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工业用地总面积应控制在10%以内.

此外,鼓励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继承单位未开发建设且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用地进入市场,并可通过交易平台上市公开出售。

2.若地块线工业用地改造为自用比例不得少于60%. R&D总部用地,若工业用地改造为公共服务设施,房屋不得分割转让。出租建筑物的,承租人不得改变建筑物的用途。

3.严格控制区块线内M1改为M0,原特区外区块线M1至M0工业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0%以内,南山区区块线M1至M0工业用地总面积控制在50%以内.

街区线M1变更为M0的,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征求市规划国土部门和市工业部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4.一类线工业用地转让或地面工业建筑分割,受让方应为深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从事生产制造3年以上并依法纳税的且受让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的用途。企业

其中,M1或M0工厂的分割转让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M0 R&D住宅的分割转让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5、M1 和 M0 不得建成“类住宅化”,禁止将厂房改为公寓,研发用房和配套设施建筑平面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

同一楼层内的单体建筑(座),单体办公建筑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楼层办公建筑面积的50%;M1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M0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6.工业园区和建筑物的名称应冠以“工业、科技、研发、创意设计”等字样。指示建筑物的用途,不得使用“类住宅化”和“类商业化”名称。

7.本办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发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事项的,由3个月内有关部门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发布。

这份文件被业内人士称为“深圳历史上最严格的产业改革政策”。企业希望通过产业改革的名义,基本切断房地产销售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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