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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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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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证监发〔2018〕2号中国银监会银印发〔2018〕2号银监局,主要银行,联合发行库存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现向您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方法,请按照执行。 2018年1月5日(本文已发送到相关的当地银行金融机构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三分钟以了解新的贷款法规所说的内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中华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了这些措施。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委托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客户提供的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金额,货币,期限,利率等确定的。客户,协助监督和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下的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下的委托贷款。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全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术语“现金管理”下的委托贷款,是指企业集团内独立法人之间以商业银行提供的委托贷款,企业提供的委托贷款的形式收取和转移资金的业务。团体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而不是为发展性住房发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贷款。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约定与委托贷款业务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费,不承担信用风险。第五条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平等自愿,责任与利益相称,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制定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部门和职务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委托客户的范围,资格和准入条件,委托贷款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第七条商业银行在接受委托贷款申请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委托人与借款人约定委托贷款的条件。 (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是非自然人,则应出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决议,文件或证明,其授权机构同意处理委托贷款业务。商业银行不得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业务机构客户的委托贷款申请。第八条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要求客户承担以下责任,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1)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并审查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项目,担保人资格,抵押品等。(2)确保委托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委托人有权控制。独立运作,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商业银行提供委托资金。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资金,确保借款合法合规,并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第九条商业银行在检查客户资金来源时,应当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证明资金来源合法的法律证明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有关证明,并对客户的资产进行必要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信用记录。 ,重点加强以下内容的审查和计算:(一)委托人的委托资金是否超过其正常的收入来源和财务实力。 (2)如果客户在银行中有贷方余额,则商业银行应合理计算客户的自有资金,并将该计算结果作为发放委托贷款的重要依据。第十条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客户的下列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一)委托他人管理的资金。 (2)银行授信额度。 (三)有专门用途的各种专项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债务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资金来源不明。企业集团发行债券以筹集和使用集团内的资金,但不受本文的限制。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委托的贷款应当有明确的目的,
资金不得用于以下领域:(一)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中的生产,经营或投资。 (2)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 (3)作为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验证。 (4)用于股权投资或增资扩股(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违反法规的其他用途。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谁付款”的原则向客户收取代理费。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事项达成协议后,三方应当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应规定贷款的目的,金额,货币,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并规定本金,受托人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委托贷款采取担保方式的,委托人和担保人应当约定担保形式和担保人(对象),并签订委托贷款担保合同。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要求委托人开立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委托人应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委托资金转入帐户,商业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委托贷款。商业银行不得使用来自不同客户的资金。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厘清与客户和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合同中监督和使用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并按照合同履行相应职责。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委托贷款贷款合同的规定,协助收回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并及时转入委托人的账户。如果没有及时收到本金和利息,应及时通知客户。第十八条委托贷款到期后,商业银行应按照委托贷款贷款协议或客户的书面通知终止受托人的义务和义务,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商业银行应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的条款,协助客户依法保护客户权益。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严格隔离委托贷款业务和自营业务的风险,严禁采取以下行动:(一)代表委托人识别借款人。 (2)参与客户的贷款决定。 (3)代客户垫款,发放委托贷款。 (4)代表借款人确认担保人。 (五)代借款人垫款返还委托贷款,或者使用信贷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承接委托贷款。
(七)签订其他改变委托贷款业务性质的合同或协议。 (八)其他冒风险的行为。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委托贷款业务和自营贷款业务分别进行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记录委托贷款业务,并同时反映委托贷款和委托资金。会计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第二十一条委托贷款的借款人是商业银行的股票信贷客户。商业银行应在借款人获得委托贷款后,综合考虑扩大信用风险敞口对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委托贷款业务实施分级授权管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未经授权或者超授权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统一的委托贷款制度。如果由于业务需要而使用了非统一的系统合同,则必须由总部审查并同意。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委托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资金来源,投资方向,期限,利率,本金和借款人等有关信息,以确保业务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完整地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注册委托贷款相关信息。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委托贷款业务统计制度,做好委托贷款业务的分类统计,汇总分析和数据提交工作。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分析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并组织业务检查。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害商业银行正常经营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银监会或其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严重违反本办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监管统计制度的要求,准确提交委托贷款的详细信息。
未将委托贷款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监管机构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更正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银监会依法批准的贷款业务资格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第三十二条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这些措施。附件: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2。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向记者作了答复。问: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防范相关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就《中国银行业贷款委托管理办法》的制定向记者作出回应。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措施”)提出问题。 1。《措施》的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迅速,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和法规,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按照回归原点,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办法》。 2。《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办法》中有33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明确界定委托贷款的业务定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办法明确了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按照权利,责任,利益匹配的原则提供服务,委托人承担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二是规范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委托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审查,并阐明不能用于发行委托贷款的资金类型。第三是规范委托贷款资金使用。 《办法》反映了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要求。明确了委托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限制了资金的使用。四是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委托贷款风险管理。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将委托贷款业务与自营业务分开,加强风险隔离和业务管理。第五,加强对委托贷款业务的监管。 “措施”很明确,
3。《措施》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答:一种是弥补监督方面的缺陷。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系统来全面,系统地规范委托贷款业务。出台的《办法》填补了委托贷款监管制度的空白,为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了制度基础。二是加强风险管理。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完善委托贷款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程序,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在加强有关监管要求的同时,不得超过受托人开展业务的责任。第三是服务实体经济。 《办法》要求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防止资金不切实际,从而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的作用。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