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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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18

:2017-淘(工业)第22号衡工土地公告【2018】 12号11。43亩工业用地3。639312万元2018年4月4日,衡水市恒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4日,衡水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4月4日:2017-淘(行业)第23号恒宫土地公告【2018】 12号20。47亩工业用地65176。48万元2018年4月4日,衡水恒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8 2018年4月4日至4月14日,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4月4日,衡水市2017年第五十五批建设用地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人民土地管理条例》核准中华民国法律第46条,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河北省批准土地流转和征用办法》第26条。国土资源部现在公布的河北省资源如下:衡水市2017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十五批建设用地批复吉政政函(2017)第1312号批复号,12月批复2017年2月29日,批准用于工业仓库空间。这批2号土地被转移到0。6667公顷的集体土地(所有耕地),从西到:2016年第11批四号土地,东到:Zuxiazhai村土地,北到:Zuxiazhai村土地,北收件人:足下寨村土地,计划将其用于工业和采矿仓库。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8,104。11万元,标准征地费为:足下寨村集体组织及相关农户。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这块土地位于衡水市一级地段,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56。5万元。征地补偿费为494,019元,标准土地补偿费为东of马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50批建设用地。中国国土资源部3。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和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征地批准书》第26条的有关规定河北省的资源,现公布如下:二次建设用地的批准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编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312号,批准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 ,批准的用途是工业和采矿储藏地。将这批5号土地转换为0。5665公顷的集体土地(包括0。5556公顷的耕地,0。0043公顷的乡村道路和0。0066公顷的未使用土地),西至:大新庄,东至:大新庄,北至:新庄村前土地,南至:衡水市2010年第9批土地第二批土地和2011年第12批土地第一批土地。拟用于工业和采矿仓储。 2号土地被征用的土地面积为0。6058公顷(全部耕地)集体经济用地,位于经济开发区苏正办,西至:河北宝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东至千新庄村,北至:衡水市2011年第十二批地块,南至大新庄。规划的开发用途是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34772。09万元,标准土地补偿费为原辛庄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
行政复议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50批建设用地。中华民国3。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和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征地转让审批办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现公布如下:2017年衡水市第50批二次建设用地审批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469号。 ,批准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批准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将第一批土地转变为集体收购土地1。3692公顷(包括0。5409公顷耕地,0。6278公顷花园,0。0044公顷乡村道路,0。0334公顷沟渠和0。1627公顷建设用地)。西侧:工业街,东侧:千新庄和白马沟,南侧:衡水市,2011年第十二批第一批地块,北侧:百马沟和千新庄村,所有计划的开发用途是工业和采矿储存。经济开发区苏政办大新庄村二号土地转为集体土地0。3274公顷(其中耕地0。0891公顷,沟渠0。2383公顷)。西至:河北宝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东至:大新庄村,北至:原辛庄村,南至:衡水开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规划的开发用途是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64499。49万元,标准土地补偿费为大新庄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五条,《土地转用审批办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河北省土地收购与征用》的规定现公布如下:2017年衡水市第50批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并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号:冀政转政(2017)1469号,批准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这批2号土地被转换为0。2135公顷的征用集体土地(全部为耕地)。位于西部:河北宝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东部:大新庄村,南部:橡塑路,北部:大新庄村,所有计划开发用途均为工矿储藏地。经济开发区苏政办足下寨村三号土地转为集体土地1。6634公顷(其中耕地1。4217公顷,农村道路0。2417公顷)。位于西:工业街,东至:衡水市,2010年第11批第一名,北至:橡塑路,南至:河北宝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和衡水市,四十2017年第四号拍品第四名预期用途是用于工业和采矿储藏地。经济开发区苏政办足下寨村第四号土地被转为集体土地5。8067公顷(包括耕地4。4626公顷,乡村道路0。0928公顷和农业用地1。2513公顷)。位于西:工业街,东:河北宝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北:河北宝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南:衡水市,2017年第44批第二名。用于工业和采矿存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93355。74万元,补偿标准为足下寨村集体组织及相关农户的土地补偿费。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五条,《土地转用审批办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河北省土地收购与征用》的规定现公布如下:2017年衡水市第50批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并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号:冀政转政(2017)1469号,批准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将第二批土地转变为集体收购土地8。4788公顷(包括4。5264公顷耕地,0。2643公顷农村公路和3。6881公顷设施农业用地)位于西部:安夏寨村,东部:河北宝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南部:北部安霞寨村:待开发的衡水市2017年第44批第二批土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103107。42万元,标准地价为安夏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50批建设用地。中华民国3。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和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征地转让审批办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现在公布的是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二次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469号,批准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 ,批准的用途是工业和采矿储藏地。将这批5号土地转为集体收购的4。3857公顷土地(全部为耕地)。西边:道西新庄村,东边:
北至:道新县辛庄村,所有规划开发用途均为工矿储藏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532。8626元,补偿标准为道溪市新庄村集体组织及相关农户的土地补偿费。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50批建设用地。中华民国3。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和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征地转让审批办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现在公布的是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二次建设用地审批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编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469号,批准时间为12月。 2017年2月29日批准,且该用途已获批准用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第六批土地转为集体土地(全部耕地)0。1382公顷。西至:曲武营村,东至:孙武营村,南至:曲武营村,北至:孙武营村,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通知》,拟议的开发用途均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关于修改征地面积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该土地属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标准价为121。5万元征地补偿费为167,913元,标准土地出让金为孙武营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无地上附着物和年幼植物,该批次以货币结算,如有异议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可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五条,《土地转用审批办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河北省土地征收与收购》现公告如下:2017年衡水市第50批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冀政专政(2017)1469号,批准时间:2017年12月29日。批准用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第六批土地被征用的集体土地转换为0。1479公顷(包括0。1421公顷的耕地和0。0058公顷的乡村道路)。西至:曲武营村,东至:孙武营村,南至:孙武营村,北至:孙武营村,所有规划的开发用途均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179,699千元,标准地价为曲武营村集体组织及相关农户支付。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50批建设用地。中华民国3。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和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征地转让审批办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现在公布的是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二次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469号,批准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 ,批准的用途是工业和采矿储藏地。将这批6号土地转换为3。9753公顷的集体土地(全部为耕地)。大屯村四面环抱,规划开发为工矿用地。
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地段,价格标准为每公顷12。15万元。征地补偿费为4829。9万元,标准地价补偿标准为大屯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50批建设用地。中国国土资源部3。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和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征地批准书》第26条的有关规定河北省的资源,现公布如下:二次建设用地的审批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353号,批准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批准的用途是工业和采矿储藏地。第六批土地转为集体收购土地3。3333公顷(其中耕地3。3016公顷,建设用地0。0317公顷)。西至:衡水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25号地块4和王新庄村用地,东至:王新庄村用地,南至:王新庄村用地,北至:王新庄村用地,拟定开发目的为土地用于工业和采矿存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1万元,标准土地费支付给王新庄村和相关农民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2017年衡水市第十批建设用地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
公告如下:2017年衡水市第十批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编号为冀政专政(2017)1351号,批准时间为12月29日, 2017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第六批土地转为集体土地8。5541公顷(包括7。2948公顷耕地,0。0366公顷花园,0。2499公顷乡村道路,0。0169公顷设施农业用地,0。0366公顷土地,0。1825公顷建设用地) ,未使用土地0。0242公顷)位于西部:石j科专用地和北张桥村用地,东至:北iz桥村用地,南至:南张桥村用地,北至:石j科用地,规划开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该土地属于衡水市二级土地范围。该区标准价格为205。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175767。676万元,标准土地补偿费为北张桥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七十七批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第5条,河北省厅《河北省土地流转审批办法》第26条国土资源部现公布如下:七批建设用地的审批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371号,批准时间为12月2017年2月29日批准,用途是工业和采矿储藏地。第六批土地被转换为集体土地3。2642公顷(包括1。5848公顷耕地,1。6385公顷林地和0。0409公顷其他农业用地),位于西部的大屯村,
南至:北孙庄村土地,北至:大屯村土地,计划开发为工业和采矿储藏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为3966。3万元,标准地价由北孙庄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支付。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公告期5天)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日,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2017年衡水市的第七十七批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公告办法》第5条,第5条,河北省厅《河北省土地流转审批办法》第26条国土资源部现公布如下:七批建设用地的审批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号为冀政专政函(2017)1371号,批准时间为12月2017年2月29日批准,用途是工业和采矿储藏地。将该批次转移到16。6106公顷的集体土地(包括16。2528公顷的耕地和0。3578公顷的其他农业用地)中。西侧:大屯村土地,东侧:大屯村土地,南侧:衡水市公开出售2016年横凯地块36号,北侧:大屯村土地。所有计划开发用途均为工业和采矿储藏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土地征收区土地价格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文件),该地段位于衡水市三级区范围内,标准价格。达12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2018188。79万元,标准地价为大屯村及相关农户的集体组织。没有地面附属物和幼小植物。批次以货币结算。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