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浙江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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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近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全文如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安排,我中心将发布新版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于2019年1月1日开始。为了确保新旧系统之间的转换和完整数据信息的迁移顺利进行,有必要暂时中止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公告如下:我中心县(市,区)管理部门的服务窗口将于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暂停所有住房公积金服务,部分业务将在2008年12月24日暂停。根据系统要求提前上线。 (1)从11月23日至12月31日,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本金的部分,并且年度贷款还款(本金还款)协议提前至11月23日终止时间表从5月5日至12月31日,它将暂停接受年度贷款还款(每月还款)的合同业务;暂停接受从其他地方转移的业务,以接连进行业务的进出业务; (四)从12月12日至12月31日,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共转移贷款)业务; 12月24日至12月的集体贷款银行在31日期间,所有住房公积金服务将被暂停,并且根据系统要求,一些业务需要提前暂停。 (一)11月23日至12月31日,暂停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本金的部分归还;在此期间,贷款本金和利息(在还款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延迟到新系统启动后自动扣除。延迟扣除不会影响借款人的信用; (3)从12月24日至12月31日,托管单位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款和还款处理(如果托管单位汇出或偿还了住房公积金,则将予以退还) 。新系统于2019年1月1日启用后,一些业务流程程序将进行调整。 (1)存户汇出的住房公积金,应直接支付给我行在承办银行网点开设的住房公积金收款账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原定月度暂定不变; (三)转让业务开设“通城通办”(即职工可以到我中心任何管理部门办理转让业务); (4)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让如果您去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则需要办理移转业务。所有住房公积金存放人和职工均应根据公告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方式。请原谅由于新系统启动而导致业务处理暂停所带来的不便。这是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2018年11月23日(点击图片查看大图)信息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