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范本(房屋转让合同法律效力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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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转让合同

案例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原告每年进行几次协商,并且被告未支付一年多的股权转让款,则原告已积极要求被告履行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并授予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必要的准备时间。被告未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即构成违约。最高法院全面考虑整个案情,平衡各方利益,对违约金作出判决。案件名称:原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XX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审移送民事判决书案件编号:最高法律编号最终事实:原告:原州集团公司,华泽公司,真峰公司被告人曼奇公司:荣子公司的原告诉讼:判决终止由原州集团公司,华泽公司,曼奇公司,真峰公司和荣子公司签署并由“股权转让合同(1)”,“股权转让合同(二)”;责令容子公司向袁州集团公司,华泽公司,满旗公司,振丰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亿元(按合同总价人民币1亿元计算); zhou州集团公司,华泽公司,满旗公司,振丰公司将归还荣事公司的1亿元股权转让款归还。每年,袁州集团公司,华泽公司,满旗公司,振丰公司和九河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一)》,其中规定:袁州集团公司,华泽公司,满旗公司,振丰公司转让其全部股权。将标的公司包头市原州公司转至九和公司,股权转让资金总额为1亿元。同日,Yuan州集团公司与九河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二)》,规定Yuan州集团公司将目标公司持有的剩余股权转让给Ji河公司,股权转让款共计1亿元。 。如果无法确定或就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违反合同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达成协议,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应为双方约定的股权和债务转让总价的违约金。合同,并赔偿缔约方相应的损失。 “股权转让合同(1)”和“股权转让合同(2)”也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