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梅州吉祥安置房可以出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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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35万过户费多少

简要分析出售拆迁和安置房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措施补偿或交换是针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与普通商品房相比,由于拆迁安置的产权关系复杂,交易时间长,房价上涨的可能性高,因此存在较大的变数,使交易双方都感到“不安。”以下是对涉及拆迁安置房买卖双方普遍关注的一些法律问题的简要分析。 1.买卖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买方是否可以将以卖方名义注册的安置房改用自己的名字,获得房屋产权证书或至少能够不受干扰地生活。买卖拆迁房屋是否合法,没有明确的法律。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移民,其房屋买卖除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1)限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买卖。目前,部分被拆迁安置房建在集体土地上。出售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合法取决于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法》条文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集体所有的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法农业建设。用来买卖房屋的土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如果允许出售移民安置房屋,则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变相用于非农业建筑,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禁止这种销售。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安置房只能由集体组织的成员购买。除非集体组织的土地被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否则城镇居民和其他农村集体成员不能购买交易。 (2)国有土地分配必须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对于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转让条件取决于国家的性质。一般而言,对通过转让获得的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拆迁安置房屋的交易限制很少,而对于通过划拨获得的土地上建造的安置房屋的交易交易则受到更多的限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条文规定:“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取得的,承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时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