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才引进政策(青岛引进人才政策2019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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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引进人才政策2019补贴

青岛市人才引进和安置是青岛市吸引人才为城市提供创新动力的重要途径。那么青岛的人才安置政策有哪些程序呢?让我们来看看有问题的和解经理。人才引进与安置程序(1)人才引进单位应当持有下列材料,并根据职责分工向市,区人文社会部门提出申请: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引进人员的基本情况,单位的检查意见等)首次办理的单位应当持有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人才引进单位注册证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整的“移动部署注册表格”;计划引进人事人员(职员)档案(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提供);需要与解决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资格等证明(正本和复印件),如果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则由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有资格的证明书代理应提交;劳动(就业)合同和社会保险金证明。此外,随同调整的配偶必须签发结婚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还必须为配偶接受单位提供劳动(雇佣)合同和社会保险金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须提供失业证明或有效的失业证明。如果孩子与他们一起搬家,未成年子女必须提供出生体检证明和户口资料,成年未婚子女必须提供户口资料和未婚声明。如果配偶的子女不随同调动,则被介绍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2)接受审查。市,区人社局设置人才引进窗口,接受人才引进单位提交的介绍材料,立即汇报其是否满足动员和安置的基本条件,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例如补充材料。初步审查。调动材料备妥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办公会议和特别会议对人才引进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已批准。通过动员材料初审后,应当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三)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同意调动的人员发出人事咨询函和其他调动材料,并向公安部门出具《安置人员登记表》和《基本情况》。关于《青岛市人才引进工作》的“表”已报市公安部门备案。引进人员应在拟定住所的地方公安分局办理《移送人员登记表》及有关户口登记材料的准搬迁手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必须定居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中,而拥有集体住所的人必须向公安部门不提供个人房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