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大道花园(第五大道花园属于哪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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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第五大道花园利与弊

【案情介绍】原告王为沉阳市沉河区文化东路No。(以下简称“房屋”)和被告沉阳中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财产所有人。 (以下简称中润房地产)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卖方是开发建设方。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面积为一平方米的房屋。之后,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同时提供了“住宅质量保证”。原告通过了第五大道花园社区的办理登机手续,并于当月正式搬家。原告迁入后,他发现房屋墙壁和天花板的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原告要求被告修理。被告没有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只是派人进行简单维修。进入雨季后,原告的房屋漏水和漏水问题变得更加严重。今天,被告并没有解决房屋漏水的问题,只要下雨,房屋的墙壁和屋顶就会渗水。原告一再找到被告,并要求他根据建筑规范修理墙壁和屋顶。每次被告以敷衍行为行事时,原告的生命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作出以下裁定:被告承担原告房屋的质量保证责任或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承担原告的质量。自房屋维修之日起一年的担保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对于原告的陈述,该房屋的南卧室,南侧的书房天花板,卧室,书房以及客厅的窗户周围和下方的墙壁都有渗漏和渗水西部的房间和饭厅,需要维修根据原告提供的房屋照片,可以看出上述部位墙壁皮肤大面积不规则剥落。根据自然常识和常识,可以推断出窗户和窗户下方壁皮的剥落应归因于漏水和渗水。被告仅辩称窗户变形或装饰结构不当可能导致原告房屋墙壁剥落,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的上述原因确实是导致原告房屋墙壁脱落的决定性因素。 。因此,被告的辩护意见缺乏依据。法院不接受这封信。被告有义务修理和修理原告房屋的漏水及由此引起的墙面剥落。关于原告的主张,即自房屋修理之日起,被告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本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王某可以修理,修理费用由被告沉阳中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 5.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元和人民币的一半,由被告沉阳中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律师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关于审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质量应由卖方在保修期内承担;卖方如果拒绝修理或推迟修理,则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理。修理期间造成的修理费用和其他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王氏房屋的漏水和墙壁剥落问题都与房屋的质量有关。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商中润房地产负责赔偿王先生的损失。住房质量问题是许多业主的烦恼。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许多财产所有者筋疲力尽。捍卫权利的正确方法是关键,使用法律武器可以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