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半山国际(湾里保利半山国际独栋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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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保利半山国际独栋别墅

南开大学

被暴露了!南昌保利半山国际花园太顽皮,不能支付一万元的团购费!售货员说,买房时可以用1万元支付1万元,并付了钱。令我惊讶的是,这10,000元没有包括在购房总合同中。它不会得到反映,也没有正式发票。它变成了“团购费”。昨天,闵展先生抱怨说,在万里区保利半山国际花园购买房屋时,买主必须先付“团购费”,这笔费用不包括在房价中。已开具正式发票。詹先生上月多收了1万元,在万里区保利半山国际花园檀香湾岸边看了一套房子。詹先生说,在销售人员的领导下,他付了1万元,其中1万元是团购费,1万元定金从房费中扣除。给了我一张付款收据,我发现印章不是开发商的,而是一家“网络技术公司”。詹先生拿到收据后,一再询问后感到无知。可以理解的是,所谓的一万元至一万元的住房费不包括在住房总费用中,也不会反映在合同中。 “事实证明,销售人员不是开发人员,而是中介人员。”詹先生觉得自己被愚弄了,但他和他的家人真的很喜欢这所房子和周围的环境,终于想到了,或者把房子买了。开发商的回应:团购费用与我们无关。詹先生和保利半山国际花园开发商“保利(江西)金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第四种定价方法和价格表明,除商品价格外,销售人员可能不再向买方收取超出价格的费用。詹先生支付10,000元后收到的收据显示,该收据是购买保利半山国际花园的定金,其中10,000元用于扣除房款,未输入10,000元的“团购费”。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总价是人民币。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注明的住房总价为人民币。 “收据和购买合同中显示的总价不一样。这1万元等于没有付房子的钱,甚至没有正式的收据。这涉嫌逃税和逃税。”詹先生说,开发商的房屋买卖业务赚了很多钱。所有者反对并找到了开发人员,但没有明确答复。每月的第一天,姜南军来到位于万里区红湾公路的保利半山国际花园的销售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采用了包销模式,并且第三方组织与开发商签约并出售了开发商的财产。一万元用于承销公司,
它与开发者无关。 “我们出售的房屋仍然具有分销模式。买主应该都知道代理费与开发商无关。”该工作人员说,不排除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与买方的对话不明确。误导了一些消费者。业主质疑:中介收费未能履行其告知义务。 “没有人告诉我们这是一种中介服务,但莫名其妙地要多收取10000元的团购费。”詹先生说,一家网络技术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也还清了收据备注,詹先生交付的一万元是房屋转让费。 “该公司以前没有联系过,现在没有办法找到另一方签发正式发票。”詹先生找到了保利半山国际花园,并要求另一方提供第三方公司的信息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但是,开发人员表示,该公司已经从该物业撤离,如果有信息,它将被转移给买家。那么,中介公司是否提前将所谓的“团购费”(国外合同价格)通知了买方? “当时所谓的中介人员的衣服与开发商的衣服相似,他们声称是房地产人员。”詹先生说,直到他终于看到加盖公章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没有履行通知他的义务。政策:严禁将房屋销售增加到标价之上。实际上,在规范房地产销售方面,其他省份的许多城市已经发布了相关规定,以严厉打击。安徽省黄山市住房管理局本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开发商不得通过代理收取“团购费”,“电子商务”等费用。 ,分销商,电子商务等机构。费用”,“手续费”和房价以外的其他费用;近日,重庆市还发布法规,对房地产消费欺诈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以“团购费”,“茶费”为名进行消费欺诈行为的调查。早在一年又一年的时候,苏州就发布了《关于规范集团房地产集团购房销售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要将所有物业交由电子商务团购,也不要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种房地产交易。团购和在线购物活动。年月,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还发布了《关于纠正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规定未向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住房管理部门或记录已过期,
将虚假宣传,逃税,违法指控等移交给市场监督,税务,物价等部门调查和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备案。为了纠正商品房的销售,将不会标出明确的价格。除了标价之外,房屋还将以其他价格出售,否则将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律师:不正当的利润手段将构成欺诈。江南军对团购费的调查发现,团购费不是由从事房地产销售的代理机构或开发商收取,而是由第三方公司收取。适用于互联网等企业。团购费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收取其他费用”。而不是作为代理出售商品房时的佣金。”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作为销售代理公司或中介服务代理,不可能收取团体购买费。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房地产销售中,中介机构的佣金一般分为两种形式:开发商支付佣金,固定比例或浮动比例;储备溢价(股份);开发商支付佣金,中介人除佣金外,他们还发现客户收取索引费;包销底价,开发商不支付佣金,中介向买主收取佣金。保利半山国际花园是最后一种类型。 “即使法律法规中有盲点,也有机会进行钻探,房地产经纪人向购房者收取团购费和其他服务费,他们应提前通知客户并获得客户的认可。”律师说,如果代理公司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和误导,将损害买方的合法权益,构成欺诈,甚至构成欺诈罪。警惕未写入合同的“灰色费用”。根据许多房地产行业内部人士的说法,所谓的“团购费”和“指数费”在行业中很普遍,这也是商品房销售中的隐患。房地产与中介公司合作,以“团购”和“指数房屋”等头吸引买家。买家常常认为,看到诸如“人民币10,000元”之类的促销短语,他们可以大笔交易。实际上,购买消费者不会便宜,因为卖方总是比买方更好。律师提醒说,由于团购费不是付给开发商,而是付给了网络技术公司,整个交易都涉及第三方的服务,所以财产纠纷也很容易发生,这些“灰色费用”没有写进合同的人应予以警告。律师认为,“团购费”也是购房者购房的成本。
如果开发商不支付房屋付款,则涉嫌欺诈。如果遇到类似的销售方式,则买家可以将其报告给相关部门。 (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