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间距标准(老旧小区改造的单价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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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杆制作工艺流程
华东师范大学新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办公室关于根据“标准修订计划文件”制定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咨询草案)”的通知【 】,我部组织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公众现在正在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和方法提交反馈:反馈的截止日期是年,月和日。附件:《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主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日期:年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和规程修订计划通知书〉的规定(房号),按照本标准执行。筹备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并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编制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初稿)。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道路绿化带设计,交通岛,停车场及三维交通绿化设计,选厂,道路绿化及相关设施,道路绿化更新设计。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基本规定,三维交通绿化设计,厂房选择,道路绿化更新;删除道路绿地规划,停车场绿地设计;补充和修改道路绿化带设计,交通岛和停车场绿化设计,道路绿化及相关设施。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如果您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将其发送给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邮政编码:)。
本标准用文字解释所附参考标准清单:总则的规定是为了充分发挥道路绿化在提供舒适出行,丰富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确保绿色植物的生长,并改善道路。本标准是在绿化设计水平上制定的。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高速公路,主干道,次要道路,支路,社会停车场,城市道路三维交通的绿化设计。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适应当地条件并突出特色。除执行本标准外,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术语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带,包括汽车的绿带,路边树木的绿带和路边的绿带。可以在共享汽车的绿化带的车道之间进行绿化的分隔区域。上下车道之间的绿化带是中间划分的绿化带;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向的机动车道之间的两侧是分裂绿带。人行道树木的绿化带布置在人行道和道路之间,主要是种植人行道树木的带状绿化带。路边绿化带位于人行道边缘和道路红线之间的道路一侧。图绿带在路边的位置绿带宽度是指实际上可以种植植物的路缘石内侧之间的绿带宽度。交通岛的土地可以绿化。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央岛绿地,引导岛绿地和三维交叉口绿岛。三维路口绿化岛由可互换的三向路口和坡道围成的绿地。透明配置种植在道路绿化带上的树木在相邻汽车的路面高度范围之内,并且树冠不会遮挡驾驶员的视线。花园景观道路强调沿线的绿色景观并反映城市风格和花园绿化特征的城市道路。道路绿化覆盖率指道路红线内所有植被(例如树木,灌木,草药和其他区域)的垂直投影面积与道路土地面积的比例。乳房直径是指树木离地面的直径。分支高度是指从地面到树冠的最低分支点的树的垂直高度。道路绿化更新由于安全隐患,道路重建,生长不良,自然灾害等原因,采取了科学措施使道路绿化植物恢复活力,重新种植和替换,以使植物恢复正常生长并保持道路绿化的正常功能。 。基本要求道路绿化设计应适应城市道路的功能水平,
绿化设计要求应符合下表。表《城市道路功能等级和绿化要求》道路绿化设计应与道路红线以外与城市相邻的其他绿地相结合,并结合街道建筑物,广场,街道铺面,草图,公共设施和其他要素来构成城市景观。道路绿化不得进入道路建设范围,不得干扰标志线,信号灯,道路照明不得影响交通安全。道路建设限制要求应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年度版本。道路绿化应符合驾驶的视线要求,并且不得在交叉路口进入视线三角形。分支点低的树木不应在安全的视线范围内种植。应该采用透明配置。道路绿化应考虑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对绿化植物和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选择合适的绿化树种和种植方法。园林景观路段的绿化率不应小于,而应大于。其他城市道路绿化率可参照《城市综合运输系统规划标准》的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新建或改建道路的绿化应符合风格保护的要求。绿化种植应与道路照明,运输设施,地上电线,地下管线,安全监控及其他设施相协调,以确保必要的场地条件和树木的生长空间。绿色种植土壤的质量应符合“绿色种植土壤”的规定。绿化土壤的厚度应符合表的要求。表城市道路绿化种植土壤土壤厚度要求道路绿地的坡度方向和坡度应符合道路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使用,以避免绿地长期积水和水土流失。在道路绿地中设置凹陷的绿地时,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以鼓励使用再生水。道路绿化应保留珍贵的原始树木,古树和名木应严格保护。道路绿化带设计一般规定道路绿化应以树木,树木,灌木,地被植物为主导,并且没有裸露的土壤。同一条道路的绿化应具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以改变,应和谐有序。同一条连续路段上的各种绿化带植物的类型和配置不应发生太大变化,并且应相互配合以形成树木组合,空间层次,颜色匹配和季节变化的协调关系。道路绿化带厂配置的节奏和节奏应符合不同交通速度的观察规律。
毗邻山脉,河流,湖泊,海洋,森林和田野的道路应与自然环境相结合,以形成景观并留下透视线。共享汽车的绿化带设计共享汽车的绿化带中树干中心与路缘内侧之间的距离应≥。在汽车共享带上种植植物应防止人流,在没有保护隔离的情况下,应采用透明种植。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停车绿化带末端视线内的绿化带应采用透明构造,其长度根据道路的设计速度确定。当中间分裂绿化带的最小净宽度≥时,应种植灌木和地被植物;当最小净宽度≥时,应种植树木;当最小净宽度≥时,应将乔木和灌木结合起来,并采用自然的群落结构。中间的绿色汽车共享带不得布置为开放的绿色空间。车辆中间的绿化带的绿化应阻止彼此行驶的车辆的眩光。在相邻汽车的路面高度的范围内,植物的树冠应多年生密集,并且分开种植的植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树冠的倍数。 ,也可以采用连续树篱种植。在汽车分流带上安装雨水储水设施时,不影响绿化带内树木和灌木的正常生长;在两侧的汽车绿化带设置雨水储水设施时,不影响树木的连续性。人行道绿化带设计人行道绿化带种植应充分考虑遮光效果,以确保人行道绿化种植的连续性。人行道树木的种植距离应基于成熟期树木的树冠。种植距离和树木规格应满足以下要求:大树的最小种植距离应为:乳房直径不应小于,主分支应大于一个,并且进入道路的分支下的净高度不应小于。小树的最小种植距离应为:树枝下的净空可以满足行人的注意。人行道树木绿化带的净宽度不少于;对于种植大树的池塘,树木的中心点应≥从池塘周围齿的内侧开始。在行人较多的路段,人行道树木之间应采用透水透气的铺路,树塘应覆盖树塘格栅,并保证人行道绿化带地下土壤的连通性。在行人少的道路上,应采用连续的树池。在道路交叉口的视线三角形范围内,路边的绿化带应采用透明构造。路边绿化带的设计路边绿化带应根据道路功能等级,相邻土地的性质,绿化带宽度等因素进行设计,并应满足以下要求:道路红线以外的绿色空间,以确保路段内部绿化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当采取主要保护功能时,应保持路段植树的连续性,
应根据噪声源的高度范围进行绿化;在反映道路绿化景观时,应强调城市的区域特征和植物景观特征。作为城市生态走廊,应采用丰富的植物材料和不同年龄,多层,混合配置的方式增加生物多样性;当路边绿化带及其他相邻绿地的总宽度大于该宽度时,可以设计为带状停车场,并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商业设施集中的路段应与外部建筑相结合。功能和建筑物回归空间的统一景观设计应增加商业建筑与外部建筑底层之间的通道空间。当道路两侧的环境条件完全不同时,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应集中在条件较好的一侧。当路旁绿化带承担城市绿化带的功能时,建议在夏季确保绿化带的阴凉连续性。可以采用乔木型透明构造或乔木-灌木型多层构造的布置。灌木层不应过密。道路护坡绿化应与生态恢复工程措施相结合,种植护坡植物。在不影响道路弯道外侧行驶安全的前提下,应加强视线引导。路边绿化带应结合工地的雨水排放量设计,可以使用雨水花园,下沉的绿地,景观水体,草木沟渠和其他具有储存和储存雨水功能的绿化方法。种植设计应符合《城市格陵兰设计规范》(年度版)的规定。交通岛,停车场和三维交通绿化设计交通岛绿化设计交通岛绿化空间不应布置为开放式绿地。交通岛周围的工厂配置应增强引导效果,并且在安全的驾驶范围内应采用透明的配置。三维穿越绿岛的绿化种植应采用稀疏的森林草地模型,以产生清晰透明的景观效果。岛上绿地植物的配置应以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为主导,平面组成应简洁。符合条件的交通岛绿化设计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配备雨水储存设施。停车场的绿化设计停车场的绿化应有利于汽车的收集和分配,人员与车辆的分离,确保安全,并且不影响夜间照明。停车场应设计成绿树成荫的停车场,并应在停车场旁种上高大的绿树,并种植绿化防护带,绿化覆盖范围应大于绿化带。停车场内种植的树枝的高度应符合停车场净高度的规定:小型车;用于中型汽车;适用于大型汽车和卡车。停车场地面应具有透气性和透气性,并应建立低影响的开发设施,以满足雨水净化和雨水管理的要求。
遵循安全性,应用性,美观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其设计不得影响道路和桥梁设施及相关结构的强度和其他功能需求。三维交通绿化主要包括:高架桥立柱,高速公路声屏障,道路护栏,挡土墙等的垂直绿化;高架桥,天桥等的边界的绿化;立交桥绿化。高架桥柱,高速公路声屏障,道路护栏,挡土墙等应选择适当的垂直绿化类型,并应确保绿化实施的安全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新建的高架道路,立交桥和其他边界应充分考虑边界绿化建设的需要,并预留种植槽。沿边界绿化的种植箱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应与运输工具结合设计,并且不得用于外部类型;结构强度应满足最大有效载荷下的施工作业;固定设施应满足种植箱的有效种植负荷;支架,连接框架和其他附件必须坚固耐用。可互换的三维交叉路口范围的绿化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种植特色植物作为交流的象征;三通路口坡道的圆形坡道和三角形区域应种上高大的树木,并与灌木和草结合;天桥入口和出口以及坡道转弯形成的视距三角形内的绿化必须采用透明的结构;三通路口匝道设施的配置应满足视距要求,并应提高导向效果。不应在坡道的平坦曲线内侧种植树木和高灌木。在保证视距的条件下,可以种植地被植物和低矮灌木。图3可互换的三维道路范围内的绿化示意图三维道路的绿化鼓励使用节水灌溉措施,应采用自动灌溉控制系统。应当同时设计和应用雨水收集和控制等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植物选择应选择适合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环境效益好,易于管理,维护成本低的植物,以适应城市的极端气候并反映植物物种的区域特征。应加强大树的种植,并应强调本地树种和长寿树种的选择和应用。人行道的树木应选择树干末端笔直,树形笔直,分支点高且一致的树冠,美丽的树冠,深厚的根部和强劲的生长力,以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落果和落叶等,而不会造成对行人有害,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种类。灌木应选择茂密的枝叶,耐修剪,生长健壮且易于管理的树种。
在雪地较冷的城市中,在汽车绿化带和街道绿化带中种植的树木应耐雪压。在容易受到台风影响的城市,应从抗风能力强的树木中选择种植在汽车安全带和路边绿化带中的树木。人行道树木和共享汽车的绿化带树种应避免选择植物源性污染或潜在危险物种。避免在人行道密集的绿色道路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带上种植边缘或尖锐的植物。路边的绿化带应富含植物,以改善道路绿化和城市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效益。应根据水质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选择设置了雨水蓄积设施的道路绿地上的植物,并选择对洪水,污染和干旱具有较强抵抗力的树种。避免移植不适合植物生长且不使用入侵物种的植物。道路绿化植物材料的种植密度应适当,以避免过度茂密的种植影响植物生长。禁止将异型树木用于在汽车区域和路边绿化带种植的树木。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在汽车绿化带和人行道绿化带中种植的树木,不得使用大树,其胸径不得大于大树。行道树的胸径要求:速生树种不得少于,速生树种不得少于。道路绿化树种应在近期和长期进行结合。道路和相关设施的绿化道路和架空线的绿化不应在汽车分区和道路的绿化带上方设置架空线。在必须安装时,应确保树木的生长空间不超过架空线的安全距离,并且当空间不足时,应将电线绝缘。架空线下方排列的树木应选择扩展且抗修剪的树木类型。树木与架空电力线导体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的要求。表树木与架空电力线导体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注意:请考虑树木的自然高度。经过最大下垂或最大风向偏差后,架空电力线导体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修剪或砍伐。不符合最小安全距离要求的高架电源线应进行绝缘。表在最大下垂或风向偏转之后,架空电力线导体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由于位置有限,地下管线必须放置在绿化带之下。地下管线外边缘与绿树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路边绿化带下不得铺设管道。表格树木,灌木和工程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空距离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达到表格中指定的标准时,
表从树根颈中心到地下管道外边缘的最小距离。应根据综合管道走廊的土壤深度确定绿化植物的种植类型。道路绿化植物生长区的土壤应与周围的固体土壤连接。道路绿化及其他设施树木与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的要求。存在以下情况时,应更新树木与道路绿化带上其他设施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及时更新道路绿化带中隐含安全隐患的道路绿化,以消除安全隐患;道路或管道管道走廊的改造和扩建当道路绿化带的位置发生变化或场地条件不再适合树木生长时,应同时进行整修。道路绿化带和汽车绿化带中速生树种的自然衰老;病虫害引起的树木生长无法恢复,道路绿化,生态和景观效果差。绿化树种引起的生长趋势不适合城市的气候条件和场地条件,无法恢复;由于恶劣的气候,当灾难严重破坏绿化树木时,应对其进行更新。道路绿化更新可以采用整体更新,逐步更新或部分补植的方法,应满足以下条件:路边绿化带和分绿带中的树木枯死或生长下降幅度在以上,且道路绿化不能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可以整体上进行更新,但应保留具有良好生长条件的树木;快速生长的树种自然会衰退,可以采用逐渐更新的方法。每次更新的比例不应大于确保道路绿化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的比例;灾难或道路重建造成的损坏如果某些树木受损,则应在当地更换或重新种植。道路绿化和更新应尽量保护原始的大树和古树,充分利用现有的树木,灌木,藤本植物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及其他植物,禁止随意砍伐和更换行道树。在易受风灾侵袭的城市中,应以坚固的树木代替道路绿化带和汽车共享绿化带中抗风性差,潜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出风口的树木可以配备长期防风设施,不会影响驾驶和行人安全。根系过度发展并对路面或管道走廊造成严重破坏的树木应予以清除。具有保留价值的旧的,弱的,患病的和残留的植物应通过适当的复兴措施进行更新,并及时修剪,填满孔,使用防腐剂并应建立必要的支持。避雷针应安装在高地,空旷的地方和高大的树木上。人行道树木和绿化带的种植应为同一树种或与道路绿化景观相协调的树种。
应该用长寿树种代替。解释本标准中的术语是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的规定时进行不同的处理,具有不同要求的术语如下:表示非常严格,并且必须这样做:正词使用“必须”;否定词使用“ no”。为了表示严格,应该在正常情况下这样做:肯定的单词使用“应该”;否定词使用“不应”或“不得”。这意味着要做出一点选择,并且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先进行选择:肯定词使用“应该”或“可以”;否定词使用“不合适”。规定表明应按照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措词应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照。。。执行”。被引用的标准列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和设计规范”,“城市工程管道的综合规划规范”,“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年度版“公园设计规范”,“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绿化土壤”版权声明:此微信内容来源适用于设计和设计学会(:)。版权属于原始作者。如果涉及该作品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协商版权问题或删除内容!本文是原始作者的个人观点,并不表示该公共帐户同意其观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