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美唐二期(回龙观哪个小区房子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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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回龙观国风梅塘小区供热公司业主不满
昌平区回龙观国风梅塘小区业主陆先生举报小区供热公司不按合同执行热计量退款,并要求供热公司公开公众共享的热计量读数,被对方拒绝。据供暖公司北京金方暖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介绍,2014-2015年不存在热计量退款情况。
居民:不按合同规定退费
“按照合同规定,上一季度多交的采暖费要从本季度成本中扣除。”陆老师告诉《北京晨报》,他于2014年初关闭了这所房子,并于2015年8月正式搬进来。2014年至2015年供暖季期间,他按规定支付了一半的供暖费用。根据陆先生签订的合同,乙方应在采暖期结束后365天内进行清算,并按热计量收取采暖费。甲方支付的额外采暖费应返还给甲方或在收取下一采暖期采暖费时扣除。合同签订于2015年1月16日。
另一位业主李女士也被告知,她不会退还前一年的费用。她告诉记者,由于供热公司没有相应的解决方案,一些业主从2015年开始不缴纳采暖费,许多居民被陆续“割线”损坏。
公司:第一年无条件
“供热公司给出的2015-2016年热计量读数与实际使用情况明显不同。”陆老师告诉记者:“我们向供热公司提出了质疑。对方说不对,收回重新计算。”陆老师认为供暖公司应该披露建筑表的读数和分摊费用的计算方法,但请求被驳回。
供暖公司北京金方暖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回应称,2014年只有少部分业主入住小区,因此2014-2015年不存在热计量退款情况。至于2015-2016年,供暖公司承认4栋楼业主和用户实际使用的供暖量有误,然后重新计算并发布公告。
供暖公司回应公布整栋楼读数和分摊费用的问题。“如果业主需要建筑表的读数和分摊费用的计算方法,业主本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该建筑所有业主的同意。”
律师分析
供暖公司涉嫌违约
对此,北京知名律师张信年认为,争议的关键点在于,虽然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初,但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11月15日开始。根据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供热公司应在下一年内计算2014年下半年收取的采暖费。另外,业主多退(或在下一期取暖费中扣除),少退不补,合同期内跟进。因此,如果供热公司涉嫌违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消协和市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