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房产网(杭州湾新区房价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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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奥一装修网

刚从黄石房产局过来!恭喜买房的人!

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房地产“黑中介”、虚假广告

捆绑销售、对购房者“挑肥拣瘦”

不但让刚需购房者感觉“受伤”

也给房地产市场埋下风险的种子

昨日,东初晚报记者从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房地产、建委、市委宣传部、公安、司法、税务、工商、发改委、银行监管、住房公积金等10个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混乱局面。

通过这次多部门联合检查整改,可以有效打击投机倒把、非法销售和房地产“黑中介”,控制房地产企业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房地产市场环境,提高全市房地产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此次将重点整治的楼市乱象

房地产投机

1.垄断住房,操纵房价和房租。

2.物业囤积居奇或变相囤积居奇的房屋,以及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没有在10天内一次性披露所有待售房屋。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用人制造抢房的虚假借口,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变更认购协议、预售合同、买家等方式对未交付商品房进行投机。

5.通过提供“首付贷款”或采取“首付分期付款”等形式,将首付违规或变相支付给炒房者。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行为

1.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或强制交易、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和备用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向购房人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方便客户对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占用或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行提供代理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的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性房地产团伙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代理销售商品房过程中,非法收取购房人房价以外的费用,炒作门牌号。

7.以虚假房屋、虚假价格信息招揽业务。

8.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备案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

9.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登记注册,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事后监管备案信息的。

10 .非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购、预约、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买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订金、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出售商品房,或者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益,变相涨价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为毛坯房的,擅自以全装修商品房方式出售。

3.卖出的房子不止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前,将合同标的物商品房转售给他人,或者擅自出售抵押、查封的商品房,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法律义务,增加购买者的责任,排除购买者的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抵押贷款。

6.未能表明销售状态

9.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商品房(含全装修商品房)的行为。

10.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建设和销售批准证书、商品房预售计划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代理人销售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书、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信息未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11.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

虚假房地产广告

1.通过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或曲解相关房地产政策,误导买家的市场预期。

2.发布虚假上市和价格信息,欺骗和误导买家。

3.未经许可或者备案,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买方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宜。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地产升值或投资回报。

如果公民和朋友接触到上述违规行为,

你可以打投诉举报电话到0714-反映

本期编辑丨程晨

本期校对丨陈刚

本期来源丨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