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监理大纲的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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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标准(试行)-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摘自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
3.2.1一般规定
1监理规划应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监理计划应在第一次现场会议前提交给施工单位。
2.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监理规划的要求和项目的特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包括详细的控制点、具体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在专业工程施工前完成。
4.工程监理机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在专业工程施工前完成施工方案报审。
3.2.2监理规划
1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相关标准和验收规范。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
4)施工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文件。
5)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工程相关的合同文件。
2 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目标。
3)监督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退出方案、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管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项目成本控制。
8)项目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监督。
10)合同和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督设施。
13)本工程的重点、特点、难点分析及监理对策。
14)拟编制的危险、大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清单。
监理规划的内容还应包括建筑节能、人防工程(如有)等相关内容。
应按本标准表A.0.11的要求编制监理规划。
3 总监理工程师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进行监理规划交底,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并作为监理规划的附件。
4 当项目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较大的变化时,应及时做好监理规划的修改、调整,并按原程序报审。
3.2.3监督实施细则
1 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要求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监理内容:
(1)专业分部、分项工程。
(2)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工程。
(3)防空地下室工程(土建与安装应分开写)。
(4)危险分部分项工程。
现场监督。
建筑节能。
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或监理委托合同中有约定。
2)监督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监督内容:
(1)施工测量。
进度控制。
成本控制。
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
平行试验。
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的防治。
2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工程施工标准、勘察文件、工程设计文件。
3)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4)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 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1)项目介绍,包括设计要求和项目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
2)专业工程概况,包括重要设计参数及说明;以及施工方法和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集。
4)专业工程的特点、重点和难点。
5)监理工作流程。
6)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标准等要求。列出主要控制点和控制目标值。
7)监督方法和措施。
监督实施细则应按照本标准表A.0.12的要求编制。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监理员进行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交底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并作为监理实施细则的附件。监理实施细则内部交底应在专业工程施工前完成。
5 当项目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专业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实施细则的修改、调整,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