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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人快看!国家已经明确,这种房子绝对不能再买了…

9月20日,国土房管部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决房地产登记“中间阻挠”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房地产登记合法化。

那么,什么样的房子算是小产权房呢?

小产权房是指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又称“乡镇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习惯称谓。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所谓的产权证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

《通知》 规定:房屋登记数据9月底前上交

对于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分别设立的场所,应当按照“一户一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的有效衔接,有效便民利民。

方便人们的工作。所有可以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监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将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控和监管。统一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施后,应当通过网络实时共享不动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

《通知》提出的最后期限是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在9月底前全面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通知》 规定: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通知》指出,针对各地房地产统一登记后遗留的问题,房地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协商,促进地方政府依法妥善处理问题,及时解决。

“防止小产权房被不动产登记合法化”单列一项。虽然没有更详细的规定,但说明了两部的重视。

小产权房买卖屡禁不止的原因

1、 巨额利益诱使小产权房出售

即使国家有相关法律和条约禁止小产权房交易,但仍有许多小产权房公开出售。很多小产权房都是以占用耕地为基础的,村集体土地的公章主要在村干部手里,所以这种交易并不麻烦。基于利益,大多数乡镇政府对交易采取违约态度。

2、 商品房价格昂贵

即使我们知道交易有风险,仍然有许多低收入人群在负担不起的高房价面前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3、村民利益可观

村民可以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收益可观的分红,也可以通过出售自己的房子获得大笔资金,这对人均收入较低的村民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小产权房交易面临哪些风险呢?

1、 无法取得房产证

房屋产权是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但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不可能取得房产证。这也意味着购房者没有产权,法律不会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2、 无法再出售

由于无法合理取得房产证,小产权房无法合理上市转卖。

3、 质量参差不齐

小产权房建设不需要相关部门审核,也不排除有些开房者偷工减料增加利润,房屋质量得不到保证。如果房子质量有问题,很难追究责任。

4、 如遇拆迁没有补偿

其实这些建筑都是违章建筑。如果他们被拆除,买家将不会得到任何补偿。有赔偿的话,都归原主。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与“小产权房”是两个概念

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第一批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再次引起社会对小产权房“转正”话题的关注。有人认为试点可能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参与房屋租赁业务。所以被认为是“帮助小产权房转正”的信号。

然而,记者从两部门试点项目中看到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需要履行项目报批程序,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这意味着整套手续办齐,几乎跟商品房开发建设无异。

为此,有专家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和已建成的“小产权房”事实上是两个概念.对于想通过购买小产权房发大财的投机者来说,可以打消他们转正的希望,他们应该警惕由此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

准备买房的你记住了吗?

快转给身边的人提个醒吧~

综合:中国经济网、半岛网、青岛新闻网、城市信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