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厦门危房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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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危险”吗?最流行的危楼概念和鉴定!
易科新泰
房屋安全鉴定、司法鉴定和检测中心
案情简介
赵先生,家住甘肃省某区,拥有一套1000多平米的合法住房。2017年,他得知所涉及的房屋因某建设项目被征用。区政府在没有收到任何文件的情况下,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强行拆除了他的合法房屋。
赵先生对房子突然被强行拆除的原因感到困惑。经过询问,赵先生得知了自己的房子被强行拆除的原因。相关部门告知涉案房屋,周边村民房屋拆除施工时,墙体被打破,存在安全隐患。经鉴定,确定为D级危房,需立即拆除。区政府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立即强行拆除赵先生的房子。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往往采取“以拆代拆”、“以拆代拆”的方式。那么,真正的危房应该如何申请鉴定,申请鉴定的主体是谁,申请鉴定后的法定鉴定程序是什么?有必要强行拆除危房吗?
危房的概念
危房,就是危房。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是指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为危险构件,随时可能失去结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无法保证安全居住和使用的房屋。"
在大众的认知中,老房子、经历过地震的房子,或者经历过强震和强震的房子,都有危险建筑的可能。当然,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随着相关部门的拆迁行为,其破坏力确实可以震坏未受损的房屋,使其破壁,从而成为“危险建筑”。但在什么情况下房子才能被认定为危房,房子被认定为危房后会接受什么样的命运?
危房认定标准与等级
l建筑结构出现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现象;
l沿受压墙、柱的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 mm、缝长超过楼层高度1/2的竖向裂缝或缝长超过楼层高度1/3的多个竖向裂缝;
l支撑梁或屋架端部的墙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而出现多处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l木结构房屋主梁、屋架严重扭曲,或木构件已明显腐朽、虫蛀;
l专业机构认定的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其他房屋。《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必须由市、区房屋安全部门出具
危险房屋等级
结构承载力
结论
a级
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安全的
b级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个体危害,且不影响主要使用要求
更安全。
c类
部分负荷不满足日常使用,部分部件有危险
当地的危险建筑
d级
房子整体称重不达标,整体有危险
整个危险的房子
危房认定的程序
判决结果与总结
法院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所作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涉及的政府拆除房屋的主要依据是某建筑研究所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但报告未经过法定评估程序,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未有效送达,申请危旧房评估的主体不合格,确认区政府违法拆迁违法。
当房屋被告知有危险时,不要惊慌,先冷静下来,回忆告知方是否遵守了一系列法律程序,危险房屋鉴定证书是否已经送达,鉴定等级。如果想得到更准确的答案,更准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