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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6月12日起,兰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生变化,单方面贷款高达20万

昨天,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从6月12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间隔等相关政策。

新政策具体内容

贷款金额根据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0万元,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10万元,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1000元(含)的,最高可贷20万。情况进行调整

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间隔也进行了调整。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如果需要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他的申请贷款距上次还清贷款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新政策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商品房期货以《不动产登记证明》发行日为准,现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也就是说,从6月12日起,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下可以贷款1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月缴存额均在1000元以下可以贷款20万元;

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上可以贷款2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均在1000元以上,可以贷款40万元.

兰溪住房公积金的最后一次调整:

2017年3月6日,兰溪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当时夫妻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调整为30万元,正常情况下只有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为15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1000元(含)的,最高可增加10万元。

此次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原因

从目前情况来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每月归集金额3775.45万元,贷款本金回收1150万元,提取公积金2924.71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约80万元。每月可贷金额只有1900万左右。但目前已有593户家庭受理了金额为20万元的非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新受理的贷款申请约为每月117万元

兰溪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和贷款金额大大超过每月归集和贷款回收金额。根据目前的贷款情况和申请进度,资金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的等待时间将进一步延长。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使尽可能多的职工享受公积金的便利,缓解公积金压力,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兰溪市公积金政策根据《关于调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