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昆明购房新政(2019昆明买房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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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昆明买房子

房地产网络新闻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7月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坚持“房屋用于居住,而不是用于投机”的定位,并通过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稳定。昆明商品住宅市场。 《通知》明确指出,在“主城区五区三级国家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已经拥有一处以上房屋(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现有住房)的非省级户籍。在上述地区有被停牌的人出售新建商品房;已停止向18岁以下的非省家庭出售新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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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地区,无住房的非省份户口(包括新建的商品住房和现有住房)以及年满18岁的具有相同身份的自然人只能购买一件新的商品住房。 根据《透视房地产新媒体》的数据,五个主要城市和三个国家开发(度假)公园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成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市,科技开发区和滇池度假区。 《通知》还规定,自1月1日起,在主城区五个主要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内,获得新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清单和商品房预售。 ,2017年。许可项目的未售物业(非在线签名)必须受商品房销售价格(包括装修价格)的管理。 对于新批准的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项目,应同时宣布预售价格。预售价格应参照同地区,同项目,同质量,同类型的新商品住宅合同网络的注册价格确定。 2017年1月1日后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未售出物业(非网上签售),预售价格应指自1月1日起最近一个月内相同的项目,相同的质量和新型的新建筑。本通知的日期。商品房合同网络签订价格记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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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一房一价”的明确价格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后,必须在10天内一次发布所有可用清单和预售价格。 商品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格,不得通过“价格加价”等方式在预售价格以外进行销售,并且不收取任何未指定的费用。实际平均每月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最近一个月相同项目,相同质量,相同类型的商品住房合同网络的平均价格。预售价格在6个月后可以申请调整,在12个月内签订并提交的商品房合同的平均价格不得超过6%。 不接受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中止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暂缓商品房销售备案手续,并新的商品住房销售合同网络的注册将被暂停。 《通知》要求加快住房发展计划的制定,积极推进土地供应方面的结构性改革,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稳定有序的居住用地供应。同时,加强资本控制,降低企业杠杆,加强土地抵押管理。对于已经签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项目,如果在六个月内未释放土地抵押,则不会颁发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非法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经纪人房屋违法,违法销售的检查。严格查处价格不明,违反“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预售价格,恶意炒作,提价,炒作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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