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费用取费标准(水利工程设计费取费标准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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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计费用取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开始从今天开始就“电力供应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咨询草案指出,供电公司不得擅自在电费单中增加或收取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以外的费用。供电企业不得为自己的项目充电或制定自己的标准;他们不得向用户收取国家禁止的收费项目。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应当依法从事供电业务,并接受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能源监管机构)的监督。供电公司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供电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能源管理机构投诉并向能源管理机构报告,能源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理。 《咨询草案》明确了能源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内容,包括:供电能力,供电质量,电压监测点的设置,供电的安全性,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以及处理用电业务的情况,为用户的受电项目提供服务,实施停电,限电或停电,处理电源故障,处理电源投诉,实施国家关税政策和收费标准。 咨询稿要求,在电力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公司的供电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向用户提供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城镇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城镇居民接收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供电接收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 10kV以上用户不低于98%;农村地区的年供电可靠率与农村居民接收端的电压合格率符合调度机构的规定。调度机构有关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性和农村居民受电端合格电压的规定,应当报国家能源局备案;用户停电的时间和频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设计费取费标准2018

咨询草案指出,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以及用电设施中的现场运行的人身安全存在隐患。如果用户拒绝管理,则供电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向用户供电。用户的受电设施存在隐患时,供电公司应及时及时通知用户并责令其消除;当发现用户的电力接收设施存在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在消除隐患之前,请勿通电。 咨询稿要求,在电力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持续向用户供电。因计划的供电设施维护需要停电的,供电公司应当提前7天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情况;停电需要临时停电的,供电公司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如果由于电网故障或供需紧张而导致停电或功率限制,则在消除了停电或功率限制的原因后,供电公司应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如果无法及时恢复供电,供电企业应向咨询用户说明原因。 咨询草案要求供电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维修服务体系,公开报告维修电话,保持电话畅通,并在24小时内接受电源故障维修。电源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期限。从接受维修之日起,城市地区不应超过60分钟,农村地区不应超过120分钟,偏远和无法到达的地区不应超过240分钟。

公路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评论草案提到,能源监管机构对供电公司的情况进行公正,无歧视的监督。供电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用户供电;拒绝或延迟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输配电设施的连接,例如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和电力转售。进入系统;违反市场竞争规则,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声誉或以不正当手段挤出竞争对手;受电项目的设计用户,设计师,建筑单位,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征求意见稿称,供电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并根据计量核定机构批准的用电计量器具的记录,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或市场,向用户收取电费。交易价格。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不得在电费单中增加或收取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供电企业不得为自己的项目充电或制定自己的标准;他们不得向用户收取国家禁止的收费项目。 就监管措施而言,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现场检查:进入供电公司和其他单位进行检查;进入怀疑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地方;调查并获得证据;输入涉嫌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现场调查和证据收集;检查,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材料和电子数据,可以在现场纠正,也可以要求在一定时限内纠正。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如果供电公司违反了国家有关的供电监管规定,则能源监管机构应对此进行调查和记录;它可以采取诸如监管访问,监管通知,警告信和不良信用记录之类的措施。发生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能源监管机构可以依法向供电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很明确。从事能源监管机构监督工作的人员违反有关能源法规的规定,损害供电公司,用户和公众利益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hina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