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管理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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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管局备案查询网

新浪乐居新闻本月初一日,西安市住房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规范商品房销售。详细信息如下:长安区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临,、沿梁,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虎衣区计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蓝田和周至县计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保护购房者知情权,创造开放,公平,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具体方法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必须同时申报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屋,严禁延迟预售时间。 2.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销售活动时,分批,拆迁等或成批出售。重要的是,有必要在销售现场的显着位置宣传项目规划情况,后期要列出的住房数量,面积,公寓类型,计划上市时间以及不利的项目因素。 3.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经纪人应正确宣传城市的住房交易政策,不得散布,散布谣言,或通过紧缩住房,内部保留和后来的价格上涨来营造紧绷的气氛,以诱使购买者抢购。 4.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经纪机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及时告知有意购买者具体的销售时间和地点。 5.如果打算购买房屋的人数大于可用房屋的人数,则应以公证的形式公开出售。公证机构应全程监督,严禁在内部预留房屋或设置限制条件,如全优先选择房屋。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听从物价部门的价格公示结果,明确标明每所房屋的价格,不得以高于公开价格的价格出售房屋,不得捆绑或者强迫买方接受付费服务。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售楼处公开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见附件),并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将该承诺提交房屋管理部门作为附件。 “商品房预售计划”。 8.违反本通知,我局将按照《关于实施商品房销售违法和违法行为计分管理的通知》(实房发【】)的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一次性计分。违反规定的,限制网上销售,并暂停受理新申请的预售许可证,通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处罚。九,各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的监督指导,加大日常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