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二手房网(沙市25一30万二手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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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新闻面对高房价,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能够购买所需房屋的大量房屋中,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一件快乐的事。但是最近刚在东莞买了一套二手房的杨女士却不高兴,为什么呢?房主在房屋转让之前欠了三年的物业费,但记者最近收到了市民杨女士的报告。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刚刚在中堂的一栋建筑物中购买了二手房和停车位,但前所有者欠了它。在社区中收取了三年的物业费和水费之后,他们无法办理登机手续和转移停车位。最初的所有者不愿支付物业费的欠款,希望获得帮助。杨女士在与记者的交流中说:“房屋转让前,原主人表示急需使用这笔钱,他将定金付给了对方。房屋转让后,他也将剩余的钱寄了出去另一方,但现在发现另一方欠物业费后,另一方表示不愿意承担。记者立即联系了社区物业公司。 “情况确实如此。原业主拖欠三年的物业费,水费和停车位管理费,总计约一万元。”物业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尽管通过公开公告,微信,短信和电话渠道进行的资金收集已经进行了三年,但仍未取得成果。他们很早就停止了房屋的水处理。谁应承担物业费欠款?双方坚持认为,他们刚买的房子无法容纳。杨女士很生气。她说,拖欠财产费是由原所有者造成的。物业公司应与原始所有者协商,与之无关。现在房屋已改名,物业公司无权停水。处理中,应配合完成停车位的转让。房地产公司不同意杨女士的想法。张经理告诉记者,大部分社区是深圳人的投资行业,他们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经常发生拖欠物业费等问题,催缴的效果不明显。 “我们没有解决杨女士的房子的问题,但以前的欠款尚未支付,我们无法开展相关业务。”张经理说,无论是新所有者还是原所有者,都需要支付欠款,只有在还清欠款后才能提供服务。他们建议杨女士再次与原主人联系。一方面,渴望住在新房子里,另一方面,在这段时间里,原始所有者所欠的巨额财产费用,
“我一直在与原始所有者联系,希望他能弥补这些欠款,但他说没有钱,没关系。”同时,该物业公司告诉记者,他们还试图与律师联系以解决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进行。律师声明:双方未事先同意新所有者应对杨女士提起诉讼。所欠费用应由新所有者继承。如果杨女士有证据证明原主人曾声明房屋没有欠款,则可以要求原主人承担。律师说,基本上有三种方法可以处理类似的情况。首先,新所有者与原始所有者进行通信,原始所有者或双方都承担相同的责任;第二,当原始所有者不愿承担责任时,新所有者与物业公司联系。看看是否可以减免某些费用;第三是通过司法渠道。但是,由于费用高昂且时间长,大多数争端仍可通过沟通和协调解决。提醒:买卖二手房必须明确。由于新房的价格较高且可住宿更长的时间,二手房因其合适的价格,完善的设施以及即时的购买和生活而受到许多买家的青睐。但是,由于二手房买卖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购房者应充分行使知情权,充分理解二手房交易的有关内容:买卖前的产权审查。买卖,存款和合同签署,第一期和资金监督,销售合同的签署,税收的转移和支付,财产,水电,有线电视,煤气和其他移交比买卖新房更为复杂和繁琐。买家还可以通过专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寻求帮助。当然,我希望每个买家都能充分了解房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并购买自己喜欢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