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本人扣除比例50还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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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收到税务局的短信
北京交通大学根据新的税收政策,外国人应如何纳税? 【提醒】“公司有外籍员工,我应该如何为他计算个人税?” “外籍员工还能享受特殊的额外扣除政策吗?” “在中国工作的外国雇员必须缴纳个人税吗?是否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宣言的内容引起了许多关于外国人纳税的问题。今天,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的纳税情况进行集中分析。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生活了总天数的人是居民。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居民个人的收入应符合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没有住所,没有在中国居住的人,或者没有住所但在纳税年度中在中国住了少于一天的个人,是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根据本法规定从中国取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做出了明确区分。这里要注意的概念是:“住所”在中国有住所,指由于户口登记,家庭和经济利益在中国的惯常居所。 ,“纳税年度”从公历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开始。 “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分别是指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和来自中国境外的收入。因此,在计算外国人的个人税之前,有必要明确区分外国人是否符合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的条件,然后根据有关规定计算个人税。 《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第七条关于外国人补贴的政策法规:年,月,日,年,月,日,符合个人资格的外国人居民的要求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对于特殊的额外扣除,您还可以按照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和其他补贴免税政策,但不能同时享受。一旦选定,就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从年月日起,外国个人将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补贴的免税优惠政策,并应按要求享受特殊的额外减免。换句话说,符合居民个人要求的外国人可以在未来三年内选择原始税收优惠和现有的特殊额外减免。
这样,不仅为外国个人留出了足够的适应期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外国人和该国居民的税收公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和第4条对纳税人的居留期限规定了免税规定:“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在中国居住的个人整整一年的持续不满六年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来自国外的,由外国实体或个人支付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法规的关键是区分“累积”和“连续”。累计生活一整天,中断时间可以在同一年内继续。如果一年中的年份不满,则无法续签该中断,并且必须在中断后的一年重新计算该期间。例如,如果外国人整年和一年都在中国居住,但每年仅在中国居住一个月,则必须从该年重新计算连续的年份。也要注意对收入的限制:它来自中国境外,由海外单位或个人支付。 “在中国居住超过一天的任何一年中,出境超过一天的人,应重新计算其在中国连续一年的居住年限。”该法规的关键在于“任何一年”。与“一次”的关系。例如,如果外国人在中国居住了四年,而在第五年离开中国超过一天,则必须重新计算连续的年份。 “在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不超过几天的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来自中国的收入由海外雇主支付,而不由雇主的机构或在中国的地方负担,免征个人所得税。”该规定的关键是必须同时满足“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一天”和“由海外雇主支付且不由雇主机构或在中国境内负担的费用”。如果由海外实体支付,但由中国的机构或地方负担,则这种情况不免税,外国人有可能同时成为两国的居民。怎样解决个人税收问题?目前,我国已经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或安排,税收协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纳税人双重征税的可能性。实际情况,应根据税收协定的具体规定,进一步确定外国人的个人税收问题。
加上税收协定的规定,外国人的个人税的计算无疑是一个相对困难的问题。公司遇到相关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并逐步分析解决。咨询热线:王老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