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印花税(2020年印花税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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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奥一装修网

案例|这么多年按发票金额缴纳印花税一直是错误的!

关于印花税,我们最近推动:

在实际工作中,你会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

其实我相信这样缴纳印花税的企业不在少数,只是不知道有风险。今天,我们会具体看看印花税的有关规定,了解——的风险

案例一

某建筑公司与B房地产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中写明该项目承包金额为1000万元,增值税为90万元。根据资金进度,公司向B房地产公司开具发票218万元,与C供应商签订钢筋采购合同,写明价格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收到C供应商发票452万元。

请问:这些企业需要缴纳多少印花税?

分析:

本案涉及两个合同,——施工总承包和钢筋采购合同,三方,—— A施工公司,B房地产公司,C供货商。

(1)某建筑公司,两个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金额=1000万* 0.03% 400万* 0.03%=4200元

(2) B房地产公司需要为工程施工合同缴纳印花税,印花税金额=1000万* 0.03%=3000元

(3)C供方需要为钢筋采购合同缴纳印花税,印花税金额=400万* 0.03%=1200元

印花税的计税基础是否应该包括增值税,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这里我们说明一下:如果合同中写明的金额和增值税分别注明,则按照合同金额不含增值税确定计税依据;如果未单独注明,则应以合同中规定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以上述业务为例,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合同标注价格1000万,增值税90万,按1000万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直接约定合同金额为1090万元,则价格和税费不能分离,印花税只能按1090万元缴纳。

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尽量把价格和增值税分开标明。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印花税——。

根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两项”后,其“入账资金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变更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有很多财务人员对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存在误解。他们认为即使没有收到实收资本,也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X股东

贷款:实收资本

这样做有两个问题:

1.股东的其他应收款有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视为股息和纳税

2.在没有收到资金的情况下,实收资本登记在账簿上,需要缴纳印花税,所以预缴纳税义务。

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在没有收到实收资本的情况下,对借出实收资本进行会计分录!在资本账簿的印花税中,还有一个很容易被财务人员忽视的问题,就是增资的印花税缴纳问题。

根据规定,企业实行“两个条例”并启用新账簿后,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大于原贴花资金,增加的部分将予以补贴印刷。

案例二

某财税咨询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10万元,已缴入。2019年10月增资5万元。

请问:资本账簿需要企业缴纳多少印花税?

分析:

根据规定:“2018年5月1日起,对基金账簿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贴花每张五元。”

本业务缴纳印花税=10万元* 0.05% 5万元*0.05%/2=62.5元

在实践中,企业对账户中新增资金不缴纳印花税的情况很多

一是财务人员对印花税的计算和申报不够重视,不太了解印花税的具体规定;二是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了解不够,导致印花税实际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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