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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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21人

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系统外录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这次,中心计划招聘21名窗口管理人员。

二、注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至1999年12月12日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2.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和被解除公职的人;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不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和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注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注册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4日,8:30-,1:00-16:00。

报名地点:中心五楼会议室。

第四,注册要求

考生必须填写《2017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表》,请在官网招聘公告页面下载。

考生现场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相同);

2.本人正面有两张近期2寸照片,白色背景无冠(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及其电子版(照片电子版要求:尺寸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大小50kb格式是JPG;照片名以名字命名);

3.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2017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表》原件及电子版2份;

6.《2017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

7.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V.招聘方法和候选人的确定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在闭卷中进行。

1.笔试内容:住房公积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官网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中心人事部将根据招聘岗位设定的条件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含)计划招用总人数比例确定面试考生;比例小于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如果1:3的比例平手,平手人员将同时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将在官网另行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40%为笔试成绩,60%为面试成绩。

按照总招聘计划133.36万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考生。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较高的优先;如果以上结果都一样,那么体检和调查的考生就一起确定,根据体检和调查的结果进行选拔。

个人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cand的体检与调查

候选人成立后自愿放弃的,取消拟录用候选人资格,由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高分到低分补足候选人。

不及物动词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我填写的所有信息都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正确的。

2.考生报名时必须保持联系电话公开,以便告知相关事宜。

3.官网中心网站:

中心电话:0431-。

中心办公地址:长春市曹芳街1177号,曹芳街与史圣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