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教师公寓(胶州路大楼封水泥)

  • 时间:
  • 浏览:48
  • 来源:奥一装修网

11月15日,生活是一件大事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人遇难,70多人住院。

为了永远记住这次事故的惨痛教训,上海市委、市政府经过考虑,将11月15日定为上海市“城市公共安全日”,让警钟长鸣,让惨痛教训时刻警醒各方,对生活、对城市负责,切实做好维护城市安全的各项工作。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胶州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节能保温改造。

14时14分,4名无证焊工在10楼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非法电焊作业。由于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电焊飞溅的金属熔体引燃了堆放在下面9层脚手架保护平台上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碎片,聚氨酯迅速燃烧形成密集的火苗。由于没有设置现场防火措施,四人无法扑灭初期火灾并逃生。

燃烧的聚氨酯引燃了覆盖在大楼9楼附近表面的尼龙防护网和脚手架上的竹片。由于尼龙防护网是整个建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火灾开始在9楼周围蔓延。尼龙防护网的燃烧点燃了脚手架上的竹片,点燃了窗帘、家具等易燃物质和各层燃气管道中的残余气体,导致火势迅速扩大,在15: 45达到最大。

在消防队的救援下,大火持续了55分钟,16点40分火势开始减弱,火势的关键部位主要转移到五楼以下。中高层可燃物减少,火势迅速减弱。经过消防队员的不懈努力,18: 30大火基本扑灭。消防队员随后进入大楼,扑灭残余大火,营救人员。

最终,58人离开了世界,70多人住院治疗.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发现,特大火灾事故是企业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胶州路728号公寓楼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10楼电梯前室北窗外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电焊飞溅的金属熔体引燃了下方9楼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片和碎屑,引发火灾。

事故的间接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招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标、非法转包。

二是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

第三,设计企业和监理机构失职。

第四,市、区两级建设部门对工程项目缺乏监督管理。

第五,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未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静安区政府未能领导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54人,其中责任人26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述人员经检察机关批准全部逮捕。

二十八名责任人受到党和政府的纪律处分。其中,静安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陈经纬被给予行政处分;免去徐静安区委常委、副区长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免去张的上海市委委员、静安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撤销党内职务;上海市委委员、静安区委书记龚德清在党内受到严重警告;上海市副市长沈骏

11月15日,我们哀悼在城市安全事故中丧生的人.城市公共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所以我们必须牢记教训,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