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万和城(2008年北京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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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奥一装修网
还钱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房子还给海洋大同?这个过程需要时间。
2008年9月27日7月17日,信网(0532-)刊发了刘先生在远洋万和城二期买房,购房合同都签了,售楼处却要提高首付比例一事(详见《合同都签了首付说改就改 远洋万和城:与银行沟通有误》)。在采访过程中,远洋万和城方面曾提出两套解决方案,一个是办理房屋清退,一个是凑齐首付,而刘先生选择了前者。近日,他再次向信网反映称,售楼处方面只是把退房手续办了,但是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钱至今未退。
2019年10月21日,在青岛工作多年的刘先生决定在远洋万和城二期购房,在交了总房款的30.12%即123万余元作为首付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也交了房屋维修基金。
那年11月4日,刘先生突然接到售楼处的通知,说之前和银行沟通有误。现在要提高首付比例,首付40%。原因是刘先生在外地已经有一套房了,买的那套属于第二套房。
但刘先生在购房时已明确告知物业顾问名下的房产,并询问在青岛购买是否属于第一套房,在得到对方肯定答复后才决定买房。“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太高,经济压力太大。我们绝对不会买。”
关于刘先生的经历,联系了海洋大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当时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清房,一个是收首付。工作人员说,一开始刘先生更喜欢后者,但他一直没交。现在有拆迁的想法,所以公司正在协商这件事。
9月25日,刘先生再次致电,称8月份已找到售楼处沟通,双方达成退房共识,并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但是,他没想到的是,海洋大同退房时没有退款。现在快一个月了,他还是没有退款。
期间刘先生多次询问何时退款,对方每次都是同样的回复。——非常快,正在进行内部流程审批。刘老师认为,海洋大同此举是故意拖延时间的借口。
为了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王新再次联系了海洋大同的售楼处。具体联系刘先生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推动此事的解决。收到刘先生的退房申请后,已到相关部门撤回网上签,并在免除违约金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距离刘先生递交申请只有一个月,撤销网签也才半个月,所以时间其实不算太长。如果是退休基金,过几天就退休了,但是结账需要一定的流程。”目前售楼处流程已经完成,现在公司领导正在一个个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