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个人装修合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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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规范我区家庭居室装修施工管理,更好地维护双方权益,提高我区家庭居室装修和服务质量。《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共同编制,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

住宅和家庭装修涉及民生。目前家装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合同条款往往由施工方提供,有失偏颇,无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同条款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消费者缺乏法律法规知识和对装饰装修专业技术标准的理解,导致质量、工期、成本等问题,纠纷不断。消费者迫切需要政府指导的公平的第三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建筑装饰协会等多方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工商世字[2015]178号)的要求,经过法律事务、技术、管理、设计等多方面专业人士的调查论证,制定的严格的政策法规、严格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认真的行业自律的大纲

《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示范文本)的正式发布实施,将是依法规范家庭居室装修市场的有力保障。政府部门作为第三方制定并发布示范合同,体现了政府部门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人文关怀和责任。制定《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时,可以充分考虑合同各方的利益,合同条款相对更加公平公正。这也有利于坚持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规范家居装饰市场,也是政府全面正确依法履行职能的体现。

《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规定了施工内容、合同费用、承包方式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材料供应方式、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竣工验收和保修、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和广西消费者协会是第一批建议的调解组织,并提供相应信息的参考表。

广西建筑装饰协会作为中国社会团体评定的五A级协会,是广西消费者委员会授权的广西建筑装饰行业唯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也是合同编制单位之一,在全地区拥有优秀的行业专家,能够及时解决相关合同纠纷,为《广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的顺利推广提供有力的专业保障。

下一步,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良好正常的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家装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指导,提高会员企业经营行为的自律意识,构建多方参与的行业自律治理模式,积极打造行政部门科学监管、行业协会严格自律的局面。企业社会责任“三位一体”、“行业规范、维权”的合同信用监管模式,进一步促进广西建筑装饰行业更加公平、公正、规范、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