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信息查询(房产管理信息系统)

  • 时间:
  • 浏览:89
  • 来源:奥一装修网

2018年,这七种人可以依法查询他人房产信息!资产查询必备技能!

大部分民事诉讼都涉及财产纠纷,尤其是民间借贷和离婚诉讼,资产查询尤为重要。在当今社会,房子是最有价值、最可变现的资产!在诉讼前了解对方的房产情况,可以迅速保全和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从而避免胜诉不获金钱的结果。那么谁能查询房产信息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房地产登记资料,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具体来说,这七类人可以查询房产信息。

1.权利人

通常意义上的权利人是指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即所有人本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托管人、监护人等依法享有管理和处分房地产权利的主体,参照权利人查询规定。

2.法定继承人

房屋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明,发生继承(受遗赠)事实的证明,可查询该房屋的登记信息和登记资料。

三。委托人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委托是指公证委托。

4.律师

委托律师查询是最常见的方式。律师只有出示律师证、介绍信、立案证明、委托合同才能查询房产信息。当然律师也可以查询车辆、土地、知识产权等信息。所以很多人把资产查询交给律师。

5.其他代理人

委托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或者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代理人也可以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查询财产信息。

VI。提起诉讼的原告

规定因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或抵押,以及因房地产发生民事纠纷而提起诉讼、仲裁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房地产登记结果。

7.拟买卖、出租、抵押房地产,或拟就房地产提起诉讼或仲裁,但不能提供利益证明的“准利害关系人”,没有前六类人,可以查询房地产的具体位置信息、房地产权属证书号、房地产单元号等具体信息,只能查询房地产的自然状况、是否存在共同情况等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