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滞纳金怎么算(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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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及时交,损失很大!

众所周知,缴纳社保后,每个月都要按时到社保局缴纳社保。如果我们长时间不缴费,可能会被社保局收取滞纳金。今天来说说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1.《保险法》对滞纳金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未缴罚款金额三倍以上。

2.滞纳金怎么算?

1.滞纳金计算规则: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2.延期付款天数的计算方法: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3.滞纳金的计算日期为:

,从结算日后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4.滞纳金的计算结束日期为:

,即退费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三。比如

某用人单位自2018年5月31日至今未缴费,然后于7月9日再次缴费,中间有39天的滞纳金。

假设,该员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单位缴费:879.36元,个人缴费:262.51元,总计:1141.87元。

那么,总共需要缴纳滞纳金为1141.87×39×0.0005=22.27元

注:实际执行过程中征收滞纳金,一般针对未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对于个人参保人员,如果不按时缴费,一般不收取滞纳金。

4.还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1.被责令缴纳或者限期补足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给予罚款的主体是有关行政部门。由社保机构代收的,由于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

2.滞纳金是间接强制执行,是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手段。征收标准要适度合理,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关于滞纳金的起止时间,滞纳金自违约之日起增加。

3、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后,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或补足的,处以罚款。注:此处的“未付金额”是指用人单位所欠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部门并没有对个人欠费实时收取滞纳金的要求,也就是说个人不用为自己所欠的社保费缴纳滞纳金。但如果公司或企业欠保险,则从违约日到续保日计算总天数,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有关部门将处以罚款。另外,如果国企破产导致拖欠社保,只需补缴拖欠的各项社保费用,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