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 时间:
  • 浏览:76
  • 来源:奥一装修网
新华社上海2月3日电(记者周锐)对于春节期间仍在岗的工人,如何计算加班工资?记者了解到,如果在第一天,第二天和第三天进行加班工作,该单位应支付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工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假期安排的通知》,2月4日(除夕)至10月(6月6日)将关闭7天。 2月2日(星期六)和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从2月5日(第一天)到2月7日(第三天)是上海人类社会部的介绍,是春节的法定假日。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此期间加班的,应支付不少于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的额外加班工资。在2月4日(除夕),2月8日(星期四)至2月10日(第十二星期六)的四天内,雇主可以安排工人加班而无需支付加班费。如果没有提供带薪休假,则应以不低于工人每日或每小时工资200%的比率支付加班费。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将根据平均每月发薪日21。75天来换算日工资,并将小时工资除以日工资的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时,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资约定,则确定的工资率应不低于与劳动者的职位相对应的比率。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资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协议的,按照劳动者正常任职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根据2018年4月1日起在上海实施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2420元,工人在第一天,第二天和第三天加班,其每日加班费至少为333元。如果您在春节期间加班7天,但单位未安排有偿休息,则您至少应获得1891元的加班费。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