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装修公司(大庆圣馨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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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物业未提醒人试水

家居装修未提醒人试水

装修公司声称物业未提醒人试水且拒不赔偿

法院:有证据装修公司存过错赔偿1.5万元电梯维修费

生活报讯(记者孙海颖)装修未装暖气,赶上小区供暖试水,家中意外跑水,公用电梯被浸泡、受损。物业要求业主和装修公司赔偿,业主认为跑水是装修公司人员疏忽,装修公司认为物业没有通知业主试水,拒不赔偿。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赔偿物业维修费1.5万元。

2017年8月,赵女士与一家装修工作室签订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工作室对的新房进行装修。装修的时候物业打电话说她家的暖气没水了,把电梯都泡了。赵女士联系了装修公司,了解到暖气跑水是因为物业检测。但是装修公司不知道暖气阀门没有及时关闭,她家被淹了。她还浸泡了电梯和机组的监控设备。事后物业提前支付了电梯的维修费用。随后,物业找到赵女士,要求承担电梯维修赔偿责任。赵女士认为,暖气断水发生在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应该承担责任。然而,装修公司拒绝支付赔偿,理由是在测试水之前没有通知物业。为此,三方僵持不下。最终,物业公司一起起诉了赵女士和装修公司。

庭审中,物业公司出示了小区公告栏的照片证据,证明已在试水前向全体业主告知试水一事,并提交了电梯因泡水损坏产生的近2万元维修等花费票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证据清楚,被告在装修过程中造成暖气跑水,致使原告负有管理责任的电梯及监控设备损坏,原告为此支付了维修费用,被告装修工作室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计算,原告损失共计1.5万元,被告装修工作室应予赔偿;对于超出的部分损失,因证据不足,故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主张由被告赵女士承担责任,由于装修工作室具有相应的从事室内装修的资质,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赵女士在选择或指导装修工作室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故这部分主张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