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案例(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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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合同纠纷案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领先新闻新闻12月4日,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从2019年1月至11月,共受理案件2892件,同比增长60。49%。结案1786例,退出率59。29%。其中,房屋销售合同纠纷728件,比例最高。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受理的案件中,住房销售合同纠纷728起,占比最高; 592笔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338项贷款合同纠纷; 265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8份担保合同纠纷; 136项建筑合同纠纷; 131项买卖合同纠纷; 91件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62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57项委托合同纠纷; 52个中介合同纠纷; 31宗追索权纠纷;习惯合同纠纷,还有其他201种案件,包括拍卖合同纠纷,提款合伙纠纷和债务转移纠纷。案例分析面对房价上涨,许多人选择贷款购买房屋。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请务必了解贷款条件和贷款金额,否则可能引起纠纷。在2019年1月,王先生想通过房屋中介购买某些房屋。三方签署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规定总房价为40万元,王先生先付了10000元的定金,2019年2月20日,几天前,第一笔是10万元,余下的30万元人民币是由房屋中介借的。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按约定将房地产证移交给了房屋中介机构,王还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机构支付了中介费和1万元定金。然而,由于贷款失败,王某推迟了第一笔付款的支付。沮丧的张某按照合同提起仲裁,要求终止《房屋中介合同》,要求房屋代理归还房地产证,并交纳其收取的定金1万元。在贷款被冻结的情况下,王先生没有按照协议筹集全部房屋资金,而是以现金进行交易,这构成了违约。此外,在协助王某贷款的过程中,房屋中介知道王某的贷款被冻结,没有按照合同及时通知张某,这也构成了违约。根据合同,张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和房屋代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规定了押金,因此应处以罚款。王先生支付的押金不能退还,但房屋中介会收取。王先生的10000元押金之后,就再也没有将这笔押金交付给张,因此房屋代理处应负责将这1万元押金转给张。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要通过贷款购买房地产,必须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前去有关部门查明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可贷的金额,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