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消费税为什么要除以1减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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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三个公式

中国证券报作者:联手不加税!没有加税!没有加税!说三遍重要的事情。 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并附有消费税项目税率表。与征税项目税率表和征求意见稿所附的现行征收规则相比,钟政军认为,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和税收负担水平保持不变,征税没有增加,征管环节没有变化。 。市场关注的白酒税率没有调整,也没有纳入征收后税的试点改革之中。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仍沿用先前的税收政策,税率为20%加0。5元/ 500克(或500毫升)。这对白酒行业有利,特别是区域性白酒可以暂时放松。消费税与当前税负相同。消费税是中国税收的主要征收项目之一。 1994年至2018年,税收总额为1051。16亿元,其中2018年为10632亿元。数据财政部消费税立法背景: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对烟草,酒精,汽油和柴油零件的选择对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2008年11月,国务院根据以前的政策调整和消费税改革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调整消费税的范围,联系和税率,包括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一些高端产品”。 《消费产品纳入征收范围》要求,2014年启动了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并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在改变方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经落实了与消费税有关的改革要求,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针对应委托加工而扣减消费品的“规定”政策。同时,根据现行政策,明确了应税消费品外包的十项扣除政策,涉及香烟,鞭炮,烟花,高尔夫球和球,一次性木筷子,实木地板,精制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也规定了抵扣券的管理。结合税收征收和管理惯例,
详细说明了“纳税人出售时的纳税”,即“纳税人出售应税消费品,在收到销售收据或获得销售收款收据时发生应纳税额;如果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之日“为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频率并减轻纳税人的举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一日,三天和五天”这三个纳税期限,并且加上一个“半年”纳税期。 《中华民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基本上延续了消费税的基本制度框架,并维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北京市会计学院财政税收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宏表示,她认为《征求意见稿》将有助于贯彻税收的法定原则,促进现代税收的建设阶段。同时,它将加入“国务院授权依法组织有关试点”的内容,也可以推动下一次消费税改革,这对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指导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本地商业环境的优化,促进消费结构的升级,将有助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现代税制,但是,目前的税制框架税负水平和税负保持不变,并不意味着财政部指出,消费税和其他消费税的改革将继续保持不变。 x一些消费品的改革正在取得进展。考虑到这些任务将在消费税立法后继续进行,因此需要依法授权国务院组织有关试点。征求意见稿第20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试点改革,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并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备案。白酒尚未征税。征收具体数量(0。5元/公斤)和从价税(20%)。在本草案中,白酒在生产(进口)阶段征税,税率为20%加0。5元/ 500克(或500毫升),这意味着白酒没有被征税。早在11月底,就有消息称消费税咨询草案有望在今年年底之前发布,并征询公众意见。在消费税新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贵州茅台,五粮液,山西F酒,古井贡酒等酒类股集体下跌。但是,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消费税改革无需过多担心,有利于产业整合。即使白酒消费税发生变化,著名白酒企业也将依靠强大的产业链定价权转移成本,巩固竞争优势,进一步集中。一些白酒公司说
以前有报道说应该提高消费税,可以说是浪费钱。实际上,整个过程对公司没有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全文(征求意见稿)如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作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依照本法所附的《消费税目税率表》执行。国务院可以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调整消费税税率,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三条纳税人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纳税人不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第四条消费税应采用从价税,从量税或从价税与从量税相结合(以下简称复合税)的方式计算。应税金额计算公式:从价税法计算的应税金额=销售量×比例税率按特定税法计算的应税金额=销售量×固定税率采用复合税法计算的应税额=销售量×比例税率+销售量×固定税率第五条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和销售数量;销售和销售数量不单独核算。或者,如果将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合并为一组消费品,则适用较高的适用税率。第六条销售,是指与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有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性或非货币性经济利益。第七条纳税人自用的未用于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纳税人出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构成应纳税价格计算。实施从价税计算方法以计算应纳税的构成税计算价格计算公式:构成税计算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施复合税计算方法以计算税收构成计算税收计算公式:组成税收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销售价格计算并缴纳。受托人的类似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根据该构成部分的应税价格计算税款。
税金根据组合物的应税价格计算。实施从价税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成分税计算价格计算公式:成分税计算价格=(关税税价+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实施复合税计算方法,计算税项税收计算价格计算公式:组成应税价格=(关税应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固定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第十条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和数量税率很低,如果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税务机关和海关有权核实其应税价格和数量。第十一条委托加工回收的,委托方用于连续性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可以依照规定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第十二条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扣除下列情况所缴纳的消费税:(一)使用烟草生产卷烟; (2)鞭炮是由鞭炮和烟花爆竹生产的; (3)生产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4)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 (5)实木地板生产实木地板; (六)石脑油和燃油生产成品油; (7)汽油,柴油和润滑油分别生产汽油,柴油和润滑油; (八)集团内部企业使用啤酒液生产啤酒的; (9)葡萄酒生产葡萄酒(10)高端化妆品生产高端化妆品。除第(6),(7)和(8)项外,上述扣除仅限于从同一税项的纳税人进口或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用合法有效的证明扣除消费税。第十四条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规定免征,减征消费税,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五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海关应当共享代征消费税的信息以及向税务机关申报货物出口的信息。国务院对于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制定计算消费税的办法。第十六条消费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出售应税消费品的时间为收到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到应纳税所得额的当天。应当获得销售收入凭证;如果开具发票,
(2)除受托人是个人以外,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由受托人在交付给受托人时支付,并且应纳税额在受托人将货物交付给受托人之日发生。 (3)自用应税消费品在交货之日不承担纳税义务。 (4)进口应税消费品时,应纳税义务发生在进入关税地区之日。第十七条消费税的支付地点,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和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国务院财政财税部门另有规定的,纳税人的机构应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纳税。 (2)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除非受托人是个人,否则受托人应向该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在申报地点向海关申报并向海关纳税。第十八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为10天,15天,一个月,一季度或半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计算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另行核定;如果无法按照固定税款计算期限缴纳税款,则可以按顺序缴纳税款。纳税人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半年为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纳税。如果是10天或15天作为纳税期限,则应为自到期之日起5年;当日预缴税款;从下个月的第一天起15日之内申报并缴纳税款;上个月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计税期限和纳税申报期限,应当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写进口消费税专用缴费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第十九条消费税的征收和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国务院可以对消费税实行试点改革,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备案。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和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业,应急管理,海关,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消费税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并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第二十二条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本法自20××年×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