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标准(事业单位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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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2号令,是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化管理,分权,分权与管理相结合,和优化服务”,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废止《印发〈关于完善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三项规定〉的通知》(见附件一),《关于印发《电网用电损失管理规定》的通知》等9项规定。143法规文件(见附件2)。该决定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附件: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法规目录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主管:何立峰2017年12月27日,《工作通知书》中的三个文件和《三个文件》分别是《关于完善建设工程概算管理的若干规定》,《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分存暂行规定》和“关于项目”《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分项暂行规定》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编辑特意找到了原“通知书”并与大家共享。如下:【实施时间】 1985-03-05 【出版单位】吉标(85)352,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行《 《关于完善工程建设概算管理的规定》等(公告(1985年3月5日,第(85)352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建设部),建设银行分行,部委国务院常务委员会,直属单位:为了适应建筑业和基建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颁布了《关于改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分项暂行规定》和《关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期暂行规定》的三份文件》。请随时告诉我们实施标准与配额局的新情况和新经验。
自1985年以来,国家预算中的资本投资将从拨款改为贷款。投资和招标承包合同责任制也将逐步全面实施。这些都对项目建设概算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相应地改善估计预算的管理,以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这些法规是专门制定的。 1。关于概算1。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也是编制预算定额和预算指标的基础。为了合理简化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在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前提下,全面适当地扩大预算定额,以使其简洁,适用。 2。预算定额和预算指标主要是编制初步设计预算的依据,也可以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或有关单位的同意,作为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各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预算定额编制。 3。估算指标主要是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说明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依据。中央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根据现有工程造价数据等,进行分析整理。 4。有效加强补充配额工作。各部门和地区的配额管理机构应根据管理部门的不同,把补充预算配额的编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经常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并及时制定必要的补充预算配额,以满足企业的需求。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算定额,预算指标和估计指标的补充工作。 2。关于固定费用的支出1。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法定利润。当前施工独立费用中的各种费用属于直接费用性质(例如冬季和雨季施工增加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等),并已更改为其他直接费用;具有间接费用性质(例如临时设施费,劳保支出等),已转换为其他间接成本,并与建筑管理成本合并为间接成本;如果属于其他成本(例如,建筑代理公司的搬迁成本)的性质,则将其重新分类为“工程建设的其他成本”。间接费用的构成,请参照“建设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分项暂行规定”。 2。间接费用额度的计算基础是建设项目以直接费用为基础。有些地区可以继续使用人工成本加上机械成本或人工成本作为计算依据;安装项目基于人工成本。设置间接费率时,
在编制总预算时,可以用综合汇率表示。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和施工企业水平,制定施工管理率。 3。计算法定利润的依据从“预算成本”更改为“直接和间接成本”或人工成本。 4。在制定新的改革措施之前,仍将按照现行法规处理建筑技术设备费用。 5,其他工程费用的项目,内容和计算方法,请参见《其他工程费用分项暂行规定》。 3。配额的管理划分1。将当前的“一般”,“专业”和“专业”配额重命名为“国家统一配额”或“区域统一配额”,并适当调整管理分工。当前的一般一般建设项目预算配额被更名为区域统一配额。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委员会和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建设银行和其他有关单位,并根据国家有关统一规定制定;并进行管理,并报国家计委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备案。通用设备安装项目的当前预算配额,专业通用预算和特殊用途预算配额被重命名为国家统一配额。其中,由编辑部组织和审查的国家通用预算限额通用,并报国家计委批准;其余的由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二)预算定额,预算指标和估计指标,应当经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3。费用定额管理的划分,按照《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及其他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4国家计委负责预算定额的编制和管理,必要的统一规定,定额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以及全国统一的定额预算的审批4。概算与价差1。各种概算一般应标明基本价格,国家统一定额应根据北京地区的工资标准,物料预算价格和机械表的单价计算得出,除非另有规定。由主管当局规定;地区统一配额和普遍通用预算” a应基于计算物料预算价的基本价和机械表的单价。在配额表中,通常应列出基础价格所依据的单价,并在附录中列出物料预算价格以获得固定表。
概算基价的调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根据概算所附表中所列各类项目的万元物料清单及相应的计算价差调整系数。项目所在地的工资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根据项目主要材料,人工成本,机器使用费的分析表,相应的工资标准和项目所在地材料的预算价格计算价差调整系数;或其他方法。每个地区的固定价格工作综合部门应与有关部门一起,提供计算价格调整因子所需的各种材料的预算价格。五,配额的实施1。项目应采用哪种配额方法。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将采用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统一配额。每个专业都会根据专业的特点来补充预算额度,并且应明确说明哪个项目适合相关单位使用。间接费用配额和直接费用配额通常应结合使用,并且实施的任何直接费用配额将使用相应的间接费用配额。各专业部门对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的预算定额进行补充,仍应根据间接定额的管理部门采用相应的间接定额。 2。对于具有招标承包制的项目,施工企业可以在招标时适当浮动配额。 (三)在发布依照本规定设立的间接费用定额之前,应当采用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作为一般的建设管理费定额和建设独立费定额。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以及通用设备安装项目。附件2:《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的暂行规定》根据国务院国家发展委员会【1984】 35号的精神和要求,国家计委《建设工程收缴整改费缴纳通知书》批准用于统一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用的项目,内容和计算方法,间接费用固定金额的管理部门以及本规章是专门制定的。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法定利润。 2。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2。物料成本:是指预算配额中应包括的物料,零部件,零件和半成品的数量,工作物料的摊销销售量以及按预算价格计算的相应成本。预算价格的组成:(1)物料的原价; (二)物资供销部门的手续费(包括物资承包公司的劳务费); (3)包装费(不包括押金和回收价值); (四)材料费从源头到施工现场仓库(施工现场存放材料的地方)的整个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合理的运输损失及其他费用; (5)材料采购和仓储费。 3,工程机械使用费:是指应列入工程机械预算定额和工程机械数量的工程机械安装费,其他机械合作费以及工程机械进出场费。办公桌班次收费的内容包括:基本折旧和重大维修折旧,中小型维修费用,更换设备,工具和配件费用,润滑和擦拭材料费用,安装,拆卸和辅助设施费用,管理费用,基本工资司机,额外工资(未扣除部分)和工资类型的津贴,电力和燃料成本,建筑和运输机械的道路维护成本,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即牌照税)等。4。其他直接费用:指超出固定预算子项目和间接费用额度的现场施工和生产所需的水,电和蒸汽,冬季和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移动施工补贴,特殊区域(仅主要区域)森林区域,海拔2,000米以上的高海拔区域),由于场地狭小而增加的建设成本,铁路和公路工程驾驶干扰费,输电工程干扰通信保护措施费,特殊官方技术培训费其他特殊情况材料的二次运输成本和井道工程的辅助费用,是根据井道工程的辅助费用额度计算的。其他直接费用也可以直接包含在预算配额项中,但不能重复计算。 3。间接费用: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用。 1。施工管理费的内容:(1)职工工资:是指基本工资和补充工资(尚未抵销的部分),补充工资和工资类津贴(包括副食品津贴,流动建筑津贴以及煤炭和煤炭)。粮食价格差额补贴)。它不包括由材料采购和仓储费,员工福利基金,工会基金和营业外支出支付的人员工资。
内容包括:会议和履行必要的社会义务的工资,学习和培训期间雇员的工资,工作期间动员的工资和探亲的工资,以及由于气候影响而导致的停工工资(例如,在公司内部未进行全面计算)预算配额)),由母乳喂养的女职工的工资,疾病的工资(六个月以内),由主管部门直接支付的产假,婚姻和丧亲假的工资,值班人员的夜餐补贴以及用于以下方面的服装补贴学徒。 (三)工资附加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 (4)办公费用:指行政管理用的文具,纸张,账目,印刷,邮电,书籍,报纸,会议,水电,热水和集体供热(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的费用。目的。 (5)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出差,工作调动(包括家庭成员)的差旅费,住宿补贴,城市交通费和午餐补贴,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补贴,探亲,劳务费招募,员工退休,退休和辞职的一次性差旅费,因工受伤的医疗费,工地转移费,燃油,燃油,道路维护费以及车辆和船只使用税(行政部门使用的车辆的牌照税。 (6)固定资产使用费:行政管理部门,实验部门和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附属生产单位的生产设备除外),固定资产所属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资金(非独立经济核算) (7)工具和设备使用费:指工具,用具,家具,车辆和检查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固定资产不用于建筑,生产和行政用途的测试,测绘,消防器材等,并向工人提供自有工具的补贴。 (八)劳动保护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签发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预防机构的降温费,技术安全设施费,以及员工在施工现场沐浴和喝水的燃油费。 (9)检验测试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性鉴定和检验的费用(包括自建试验室消耗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创新和研究测试的费用。费用。它不包括新结构和新材料的测试费以及建设单位通过工厂认证测试材料,组件的破坏性测试和其他特殊要求所需的成本。
(十一)利息支出:是指企业按规定在银行计划内支付给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 (12)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其他必要费用,包括:定额计量,预算定额管理,安置复验,项目现场交付,现场清理,现场照明,临时人工管理费支付,民兵训练和主管部门批准应由企业承担的企业级上级管理费(无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支付的费用)等。远程施工期间(指超出范围的范围)。一般考虑建筑管理费),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安装项目可适当增加建筑管理费。 2。其他间接费用:(1)临时设施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用于安装的临时设施的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和公用事业房屋和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临时设施,如道路,水,电,管道和规定范围内的小型临时设施。不包括水利,电力,铁路,公路,水运,林业等项目的临时工程设计的临时工程费用。临时设施的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建立,维护,拆除和摊销,以及施工期间特殊公路的维护和修理。 (2)劳动保险支出:是指离退休职工,离休干部的工资和六个月以上的疾病工资以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支出的职工福利基金支出,国有建筑企业支付的除外。由福利基金。当实际年度支出大于收入时,以建筑企业的税前利润支付,其盈余分类为营业外收入。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执行主管部门整体上使用的方法。实施全行业劳动保险后,将适用新规定。 (3)施工队派遣费:是指铁路,公路,通讯线,水运等项目,因施工任务的需要,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团队来回派遣费。费用包括:员工差旅费,员工调动期间的工资以及建筑机械,设备,工具,器皿和周转材料的运输和杂项费用。 3。间接费用的计算方法:(1)建设项目一般以直接费用为基础,安装项目以人工费用为基础,并按间接费率计算。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算价格之间的差额不应作为间接费用计算。
4。分工用于管理间接费用。除省级主管部门制定,批准和管理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以及国家统一安装项目间接费用配额,由省,自治区和市计划委员会制定,批准和管理和建设委员会。关于临时设施费和劳保支出,经国家计委批准,可以补充各专业部门的特殊要求。建设项目的其余间接费用由主管部门制定,批准和管理。所有间接费用配额均报告给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四)法定利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利润率取得的利润。计算方法:根据直接和间接成本或人工成本进行计算。五,以上费用项目的划分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计划委员会。记录。 7。自发布之日起,原国家建设委员会和财政部发布的(78)建发实字第98号附件二关于“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再适用。已实施。附件三:根据国家计委【1984】 35号的精神和要求,批准其他建设费用项目划分的暂行规定;批准国家计委《建设工程付款清算通知书》。为统一工程建设的目的,其成本项目,内容和编制方法,为合理确定工程成本提供依据,据此规定。 (一)其他建设费用,是指应按有关规定在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的费用,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建造费用外,还应包括在建设项目总预算或单个项目的综合预算中。设备和工具的购买费用一些费用。 2。建立其他工程建设成本定额,应当实行精细计算,粗略编制的原则,不致于生计,以方便实施成本承包。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各项支出的定额,一般不增加新的支出项目。不要随意增加项目的内容,并且个人费用项目不应包括在区域和部门中。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定额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除统一定额外,其他具体费用定额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批准,发布和管理,并报国家计划委员会。作为记录。 1。土地,青苗及其他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按照《建设用地征收条例》制定并发布。 2。施工单位管理费,研究实验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办公家具和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行费,施工单位搬迁费及工具设备和生产家具购置费,矿井维护费用,准备费用费用及其他固定金额,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批准,发行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地区特点调整所属的建设项目。 (三)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其他支出限额,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批准,发布和管理。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的内容和编制方法:1,土地,青苗及其他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指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房屋,水井,林木和土地的补偿费。按照国务院《国家建设用地条例》的规定,对被征用土地的其他附件,清墓费和安置补助费以及征地管理费。编制方法:(一)根据授权单位批准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各种补偿安置补助标准计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办法,按照水利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除准备费外,该费用不作为计算其他费用的依据。 2。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准备,建设,联合试运行,验收和总结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它不包括建筑单位购买和存储设备和材料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设备和材料的预算价格中。成本包括:员工工资,工资增加,劳动保险支出,差旅支出,办公室支出,工具和工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劳动保护费,零星固定资产购买费,生产工人招募费,技术书籍和材料费,合同公证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费,竣工验收费,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编制方法:根据“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对于装修和扩建项目,应适当降低费率。 3。研究和测试费:指为提供或验证建设项目的设计数据和数据而进行的必要研究和测试,以及根据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测试所需的费用,其中一项:一次性支付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技术转让费。不包括:(1)应由三项科学技术费用(即新产品试生产费,中间测试费和重要的科研补贴)覆盖的项目; (二)建筑物的一般鉴定,检查以及技术创新研究测试费所发生的建筑公司,建筑材料,构件和费用; (3)应由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单位经营费用或基建投资费用承担的项目。编译方法:根据设计提出的研究和测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编译。 4。生产人员培训费:是指(一)新建企业或扩容后的扩容企业交接验收前或委托其他工厂矿山培训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所发生的支出; (2)生产单位参与进行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以便熟悉工艺流程,机器性能等,需要提前输入工厂费用。费用包括:培训人员和提前进入人员的薪水,附加费,差旅费,实习费和劳动保护费。编制方法:根据初步设计规定的培训人员人数,提前进入工厂的人数,培训方法,时间和固定人数的员工培训费计算。如果某些项目不收取任何早期入场费,则不包括此内容。 5,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是指为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初期的正常生产,使用和管理所必需的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装修和扩建项目所需的办公室和生活用具的购置成本应低于新建项目的成本。范围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数据档案室,阅览室,娱乐室,食堂,浴室,美发室,单人宿舍和家具用具,如托儿所,保健中心,宾馆,中小学必须按规定建造达到设计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购买范围。编制方法:根据办公,生活用器具的设计定额和综合成本定额,初中,小学,宾馆,托儿所,保健所的六个成本定额计算,并专用。 6。联合试运行费:是指新设立的企业或生产过程中新增的扩建过程,根据设计中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后的费用。
它不包括设备安装费用应涵盖的调试费用。不产生试运行费的项目或可以抵消试运行收入和支出的项目不包括在此费用项目中。成本包括:试运行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燃油和动力的消耗,机械使用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其他项目的成本,以及施工单位参与项目的工资。联合审判行动。试验业务收入包括:试验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编制方法:以“单个项目成本”之和为基础,根据不同项目规模分别规定的试运行率计算,或以总运行成本为基础使用。七,勘察设计费:是指(一)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时应按规定支付的工程勘察设计费; (二)为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费用; (3)在规定范围内施工单位自行进行勘察设计所需的费用。编制方法:按国家勘察设计院工程勘察设计费标准和财产规定编制。八,供电补贴:是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付的建设项目供电项目补贴和临时用电补贴。编制方法:按照国家计委批准的水利电力部暂行规定执行。 9,施工单位搬迁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施工任务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转移施工现场(指公司或公司所在地)后的一次性搬迁费用。工程办公室或工作区域)从原始位置移到另一个区域。不包括:(1)建筑企业在规定距离内调动建筑力量并在内部平衡建筑动力所发生的搬迁费用; (二)盲目搬迁小组因违反基础设施程序而产生的搬迁费用; (3)中标引起的施工单位搬迁费。费用包括:雇员和陪同家庭成员的差旅费,搬迁期间的工资,建筑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和转移材料的运输费。编制方法:初步设计预算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安装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安装工程成本或类似工程预算的百分比计算。施工图预算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队搬迁计划计算。 10。矿井巷道维修费:是指建筑企业在生产移交前锚喷支护巷道,木质支护巷道和钢筋混凝土支护巷道完工后所发生的养护费。
十一,进口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一)外国在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生活费和接待费; (二)派人出国培训和设计进口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联络材料和设备材料,检查所需的差旅费,生活费和服装费; (三)国外设计技术资料费,专利技术保密费,递延或分期付款利息,进口设备材料检验费等; (四)从国外引进成套设备建设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保险公司投保建设工程保险或安装工程保险的保险费。制备方法:第(1)-(3)项是根据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第(4)项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汇管理公司的规定以及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率计算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第五,工具和家具的购置成本:是指为确保新项目的初始正常生产而必须购买的第一套设备,仪器,工作卡模具,设备等的成本。不包括备件的购买费,该费用应与相关设备一起包含在设备费中。工具和家具的购置成本按投资结构划分,应计入工具成本。编制方法:以整厂设备购置为基础,以工装和生产用家具的比例计算,或按生产工人的设计能力和定额,或工装购买总费用计算建筑单位使用生产家具。 6。预算费:指在初步设计和预算估计中难以预计的项目和费用,包括基于施工图预算加上系数的预算支出。它们的用途如下:1。在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预算估算范围内进行的额外工程和成本。 2。设备和材料之间的价格差异。 3。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为预防自然灾害而采取的措施的成本。 4。当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完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必须根据工程的质量评估开挖和维修的费用。编制方法:“单项工程成本”与其他建设成本总额(不包括本项费用)之和,按规定的准备金率计算。进口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应根据国内配套费用计算。施工预算预算系数是根据直接和间接费用之和计算得出的。
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核定配额,进行计算。 (附计算公式。)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地区和行业特点进行记录。附件:各种工程建设成本的计算程序和计算方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