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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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哪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方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自由权的实施办法》。 《农村建设》(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依据》(以下简称《自由裁量预算》)。 《实施办法》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行使对工程建设行政处罚权的判断原则,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同等的处罚,适当的程序,行政。效率和教育处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依法对工程建设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资格的工程监理企业;吊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执业证书的工程建设注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其他行政处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处以。此外,《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积极消除或者减轻。非法行为的有害后果;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立功立业; (四)其他依法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律的相应规定,按照《讨论标准》的相应规定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一倍以上的罚款:(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在发生下列情况后一年内重新发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对事故负责(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负责,并有超标活动;分包(业务转让),非法分包,锚定,租赁资格等。(3)注册从业人员应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负责,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或者出售租赁的专业资格n证书等; (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注册从业人员屡犯违法行为,或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绝改正,继续违法行为。 《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行政处罚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是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程建设行政处罚,按照规定推进行政管理。遵守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行政处罚法》,《中华民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的酌处权,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行政管理范围和范围内行使工程建设领域法定行政处罚权的酌处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制定《行政管理基本规范》,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的法定权力范围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罚则》(以下简称“罚则”依据),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的影响,合理划分不同等级的违法行为,予以澄清。第三条第三条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选择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范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当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与法律的规定d规定。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中行使酌处权,并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等同处罚,适当程序,行政效率和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工程建设的行政处罚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已注册的执业证书颁发给工程建设注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处以暂停执业资格和吊销其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施加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六条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的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和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自由裁量权依据”,并及时执行罚款建议和有关证据材料,逐级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到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处罚建议,
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和“自由裁量权”确定的行政处罚的类型和范围执行。第七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审判标准》的规定,处以行政处罚,不得影响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的其他类型。依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罚款的,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第八条建设工程违法行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处以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获得批准后到下一个工作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移送案件证据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接收下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建议,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其提交住房。向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移送案件证据。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建议和证据材料后,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进一步调查或直接调查并获得证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建议后,应当立即将处理结果告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十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散发部级部门行政处罚权力的工作规定》的通知》实施行政处罚。 (建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服务厅栏目内公布,并记录在该部门的公共服务平台上。监督国家建筑市场。第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规定停业整顿处罚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开始日期应考虑诸如必要的文件准备,交付和合理的知识范围等因素,但不得超过做出处罚决定后的工作日。遇有安全事故的建筑企业已因安全生产暂行停牌而受到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的,应当在停产整顿后确定停产整顿的期限。暂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二条在停业整顿期间,
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中,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新的工程项目。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范围是企业从事违法建设项目所使用的资质类型。停业,吊销资格证书的处罚范围为所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注册的专业。第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酌处依据给予减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四条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重估:在“酌处依据”处罚的相应等级之内。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则罚款可能更高。第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了专家委员会,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的酌处权,就工程建设重大行政处罚提供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本办法和《审判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的标准化情况进行评估。第十六条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格等级,吊销资格证书,中止执业,撤销执业资格证书。第十七条侦查和处理违法建设项目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移送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八条本办法每年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决定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酌情决定行政处罚的依据(试行)》 ”(《建筑法》 【】号同时废止。如果《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监督处理办法》(建设法【】号)与本办法和《决定标准》的规定相抵触,以“决定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