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怎么办(出生证是假的但是已经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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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公证需要

亲属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申请,用以证明由于婚姻,血统或收养所引起的当事方之间的亲属事实是真实合法的。无论是直系亲属,亲属亲属,姻亲亲还是法律草拟的亲戚,都可以申请家庭关系的公证。亲属关系公证适用于公民因出国留学,旅行,探亲,工作,定居等原因确认亲属关系,并应有关国内要求确认申请人的亲属事实的情况机构和部门。办理家庭关系公证所需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簿的申请人提供“居民户口卡”的正本以及由户口所在地单位盖章的首页副本);关联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身份(关联人出国并加入外国国籍,并提供关联人的外国身份证和护照的复印件;关联人的海外居民尚未加入外国国籍,但其国内身份证和户口簿已被取消,并且需要提供相关人员中国户口注销证明,护照复印件和外国居留证;如果相关人员死亡,则其相关人员的必须提供死亡证明)。申请人与相关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的名誉证明,亲子鉴定报告,领养证明,原户口簿,人员档案材料等。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以提供父母和仅有的几个孩子的亲属证明);为了证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而不是证明信(如果您以前的出生公证或家庭关系公证,则可以提供原始的出生证明或家庭关系)公证;在提供父母结婚证明的同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如果您自己不处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如果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办公室证明书的问题,请根据公证人的要求添加证明材料。这里的小象提醒,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则总公证处可以受理该申请: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在办公室内,非本地户口所在地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并在当地工作(超过一年);那些已经定居中国,现在不具有中国国籍或者持有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身份证的人,可以在申请人出国前的公证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