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往公积金账户充钱违法吗)

  • 时间:
  • 浏览:65
  • 来源:奥一装修网

坑爹的税务筹划:巧用公积金避税

坑爹筹划之:巧用公积金避税

文/段文涛

——巧用公积金避税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征税。同时,员工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因此,利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在其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免税,但不能随便提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那么,这种方法可靠吗?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看什么是“补充住房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俗称“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补充。两个系统的基本特征是一样的。都是长期住房储蓄,用于职工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

从缴存范围来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有所限制,规定只有全额纳税的企业、自收自支机构及其职工才能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从2016年5月1日起,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所有高于12%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要进行调控。单位和个人的平均存款比例(不低于5%)不应超过个人工作工资的12%,其存款金额有上限和下限。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超过8%和不低于1%的范围内确定。

其次,补充公积金避税纯属扯淡。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抵扣。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可见,只有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不能扣除)。补充住房公积金根本不允许税前扣除。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实际领取(供养)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的范围内,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纳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单位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或者职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职工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至于职工自己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没有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

因此,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部分,计入当期工资

因此,该计划声称“使用公积金(通过缴纳补充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纯属忽悠。谁相信就去试试。坑有多深,谁试谁知道。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