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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监察局了解到,我市13栋建筑存在学区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目前有关部门已处以罚款并立案,最高金额45万。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布的13栋建筑中,有7栋涉及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其中4栋与学区宣传有关。

13个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旬阳区某楼盘房地产虚假宣传

当事人以“学区房”为项目主要卖点,以现场描述的形式进行楼盘宣传,肯定会纳入湖滨小学和九江十一中学区房。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对商品房功能的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九江市市场监督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45万元罚款。

2.八里湖新区某楼盘发布虚假楼盘广告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