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租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后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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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购买政策实施后,可以享受许多“优惠”!

公共租赁住房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一种经济适用房。它们通常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租给一些群体。但公租房一直是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所有,而不是个人所有。九江市开始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买”政策,对怡和花园等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实施“租买”试点。与房联网"s小系列一起看详情。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政府在市区投资建设的出售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的政策已经落实,明确规定对于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全产权的,如果选择一次性付清全款,可以给予购房总额1%左右的一次性付款优惠。承租人在1年内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全部产权的,可给予该房屋购买总额1%的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九江市区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并符合购买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公共租赁住房出售遵循“租售结合、自愿购买、产权分类、差别定价、同步实施、统一管理”的原则。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办理租赁手续,但没有租赁期限限制。可以直接购买有限产权,也可以直接购买完全产权。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购买者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首次购买面积不低于租住公租房面积的40%,三年内完成全部股份购买。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需贷款的,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但提取额加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价格综合结合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勘察设计及前期建设费用、建筑安装费用、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含住宅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设费用)、基本住房装修费用、管理费、贷款利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税费等综合确定。并充分考虑当时的地段、楼层、价格水平等因素。

公共租赁住房全产权价格根据基准价格结合楼层差异等因素综合确定。全产权的基准售价应在有限产权售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时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建设成本、相关优惠费用和利润的平均水平后确定。原则上明显低于当时同类地段普通商品房的实际平均成交价格。

同时,通过“先试点,后覆盖”的方式,在包括怡和园在内的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实施了“租买”试点。全产权基准价提前公布,试点小区公租房每平方米价格为怡和苑4700元、怡居苑4650元、怡景苑5100元。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配套的商务服务室向公众出售。属于社会组织的投标人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配套服务的底价,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居住区周围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