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查询(内蒙古个人公积金查询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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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滨海区印发)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变更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账户的通知

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相关受托银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双标”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关于精简资金账户的要求,实行“每个受托银行只能开立一个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专用账户”的规定,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现将我中心银行账户变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变更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账户

自2020年8月1日起,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均可将资金划入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开立的任意银行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详见下表)。

2.停止使用分支机构(办事处)住房公积金归集账户

2020年9月21日前,我中心将注销分支机构(办事处)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账户,只保留市级业务承办银行账户,满足“每个受托银行只开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要求。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各缴存单位可以与住房公积金各分支(办)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开通归集及缴存扣款功能,在扣款日从单位账户中扣款完成缴存。也可以通过网银转账,在网上大厅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汇划(补充)缴款书。

(2)办理存款业务时,各存款单位必须先在住房公积金单位网点大厅进行“单位汇款”业务操作,完成汇款资金确认。办理住房公积金资金转移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缴存单位的7位公积金账号,以便及时、准确地将缴存的资金记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请理解账户变更带来的不便。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8日

编辑|王文萱

审核|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