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二手房(丹东房价暴涨后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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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二手房加入限售,同一楼盘房价月涨幅不能超0.6%
丹东发布消息,丹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明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调控范围从新区扩大到全市,调控对象从外国人扩大到本地居民,限购房从新建商品房扩大到二手房,新增限购相关规定,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通知》明确,从4月27日起,对非本地户籍家庭在市区范围内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本地和非本地户籍家庭凡在市区内购买住房,自网签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同时,为加强对开发企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通知》规定了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预售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质可比房屋的当期网签销售均价。在售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同一楼盘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每月环比涨幅不得超过0.6%等稳控房价工作目标,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价格管理部门不得办理价格备案手续,住建部门停止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通知》还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房屋向社会出售,并在房地产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公布房屋销售控制表,针对是否存在物业囤积、囤积房屋等情况。开发企业违规将停止商品房网签;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剩余房屋,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