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忘年检了怎么办)

关于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非移动产权证换发的公告

为加快我市房地产登记资料建设,按照国家房地产登记标准完善登记信息,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原市房产局和原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非移动产权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更换对象:

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以原身份证号为15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申请上述两证的,可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续证(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的权利人,可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两证到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完善登记信息)。

二。更换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更换地点:桐城市文昌大道6号政府服务中心2楼房地产登记中心

窗口

四。受理材料:

权利人是自然人的,凭本人身份证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申请。如已婚,双方共同申请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及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是法人的,应当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提出申请。代表申请注册的,还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五、公告期间免费办理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2日

桐城房地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