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住房公积金(大庆公积金提取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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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调整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要新闻客户9月5日,原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油六厂职工吴某拿着一份加盖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的文件,站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前。文件是《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清单》,上面写明注销原因:死亡。

据吴某介绍,他今年57岁,在第六采油厂工作,是一名石油生产商。2002年3月19日,因与爱人发生冲突,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003年11月7日,大庆采油六厂也以此为由向吴某出具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

吴某对记者表示:“我1988年进入大庆油田采油六厂工作,是一名在编职工(全民所有制),我也没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怎么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像我这种在编职工,应该只有在岗或开除,在这一点上,单位明显违规操作。” 吴某说,2002年5月28日,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大庆采油六厂把他和他爱人韩某按“死亡”申报了住房公积金销户,并提取了他.45元、他爱人韩某.78元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是李利国。“我一个人大活人好好地生活在大庆,怎么就‘死亡’了呢?我跟我爱人的公积金谁又给提走了呢?如果我‘死亡’了,是否我的‘大国营编制’也有人占用了?”带着吴某一连串的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问题1]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才能拿到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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