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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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
1详解。贷款条件
单位和借款人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借款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2.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与中心签订担保合同的开发商购房后,将携带相关贷款资料到中心信贷科申请贷款并签订合同。
2.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放款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3.为贷款
1提供的信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9份(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复印件;
2.户口本(主页、个人主页、配偶主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不再婚证明(当地民政部门出具),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4.首付发票两份。
5.购房合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夫妻双方收入存款证明(单位公章);
7.填写一份个人申请表;
8.主贷款人建行卡复印件一份;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夫妻双方均在场。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2015年5月21日)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购房实际金额的80%以内(二手房70%以内且“贷款还贷”);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实际购房金额的70%(二手房低于60%,且“以贷还贷”)。暂停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6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在不超过最高贷款期限的基础上,贷款期限可在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年。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