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州广陵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颐华分中心告知

同治

为适应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新要求,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7月4日正式推出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为更好地维护带薪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新旧制度变更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旧系统的重大变化

(1)中心所有营业柜台将配备智能设备,包括高空摄像头、指纹识别器、身份证阅读器等。实现应用材料电子化。

(2)新业务系统接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金结算平台,实现资金实时支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要求,从7月4日起原则上不办理提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应携带公积金龙卡或其名下的建行借记卡。取款资金可以实时支付到卡上,不需要去银行取款;没有公积金卡或者没有建行卡的,可以保留现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

(3)员工在市场上跨地区转移缴存公积金时,不需要先在转入机构开户,再到转出机构销户转款,和普通转账一样。

(4)公积金贷款计息方式由每年365天改为每年360天的12期。

(5)7月4日后,贷款人员准备提前还清部分(全部)贷款时,应提前向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6)增加了员工向中心申请变更还款计划的功能。也就是说,贷款人员可以向发放贷款的公积金机构申请增加月还贷额或缩短贷款期限。

(七)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变动情况。7月4日以后,新的业务系统将在签订新的每月还贷协议时保留6倍于每月支付金额(不包括新员工住房补贴)的金额,不予调整。7月4日前已签订月还贷协议的贷款员工,按6月底月还贷金额(不含新员工住房补贴)的6倍计算留存额。

二。公积金龙卡的办理

(一)公积金龙卡的功能及福利。

公积金龙卡由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行。是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支取和还款、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电子现金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IC联合借记卡。它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具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和银行卡账户的功能。并且免卡年费和小账户管理费。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携带公积金龙卡,这样提取的资金就可以实时支付到卡上,而不用去银行取钱。

(2)办卡原则。个人自愿。

(3)卡片处理时间。建行将于7月4日至9月30日安排专人集中验收。

(4)卡处理所需的信息。我的身份证。

(5)办理卡的地点和联系人。地点:仪征化纤环南路7号(颐华医院北门对面),联系人:焦月仙。

电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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