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税费(买房子交了2万定金 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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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奥一装修网

二手房买卖转让税费由谁承担?

一、二手房买卖要交什么税?谁承担?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屋,都要向国家缴纳一次契税。按照住宅房屋标准,契税按房屋总价的1%-3%缴纳。具体比例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时间、单价、面积、是否首次购房等确定。非住宅房屋按应税参考价的3%缴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所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对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产权转让文件、营业账簿、权利、执照等财政部确定征税的文件征收的一级税收。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个人买卖房屋暂免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非住宅房地产个人转让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征收,其余部分由纳税人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销手续后,由登记中心征收。

土地增值税暂免个人销售住房

核定征收方式:应付土地增值税金额=应纳税额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为商铺、写字楼、酒店10%,其他非住宅物业5%。

二、因宏观政策调控引起原有税费数额增加或产生新的税费,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调整后税费由谁承担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又无法协商一致的,一方能否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税费调整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必须明确约定税费承诺的条款,并充分预见税费变动对履约造成的障碍。根据合同法中“协议优先、法律补充”的原则,买卖双方对宏观政策调控引起的新增税费有明确约定的,应从其约定。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税费变动,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税费法律法规确定承担主体。出卖人和买受人均不得以调税或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